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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圣之道

金不唤 著

其他类型连载

从小天资聪颖,出场便自带光芒,本可以超凡入圣,修仙成道,可因一人自甘被重创,失去所有武学修为,在性命担忧的时刻奇迹出现,所有人都认定他已经无用了,后被亲人所遗弃,但是意志顽强的他,又凭借优质的天资,竟然……

主角:谭鹤云,灵欢   更新:2023-01-05 1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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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谭鹤云,灵欢的其他类型小说《入圣之道》,由网络作家“金不唤”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从小天资聪颖,出场便自带光芒,本可以超凡入圣,修仙成道,可因一人自甘被重创,失去所有武学修为,在性命担忧的时刻奇迹出现,所有人都认定他已经无用了,后被亲人所遗弃,但是意志顽强的他,又凭借优质的天资,竟然……

《入圣之道》精彩片段

“云儿,你的哥哥们回来了,看看他们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哦”一个坐在凉亭边的少年道。

他是那么冷淡,眼神是那么专注,他的目光投在人身上,仿佛被一条铁链锁住一样,让人无法呼吸。

他便是谭门七甲之首——谭鹤云。

谭门七甲分一甲一名,中甲三名,末甲三名。

一甲谭鹤云。

中甲谭鹤天,谭鹤龙,谭鹤山。

末甲谭鹤林,谭鹤壁,谭鹤泉。

在苏州城甚至整个天下,提到谭门,天下枭雄无不为之胆寒。

这七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技能,每一项技能都足以傲视天下,其智慧,谋略也都是千年来世间少有的人。

谭门之所以有这样的名望,不单单是七子有着超高的武学修为,还因一本上古奇书,那便是谭门之主谭昊的玄术之书。

而谭鹤云的法术修为更是深不可测,书中的所有玄术也只有他早已完全通晓,既可通神,也可泣鬼。

此书极其难懂,很多奥妙更是匪夷所思,得此书者千年来能完全掌握的也只有谭鹤云了。

本是一介凡体竟能有这样修为造诣,真是难得 ,放眼天下能与之匹敌的寥寥无几,包括他爹谭昊。

谭鹤云虽只有二十五岁,但是他的成名之战却是在八年前,他只身一人便荡平了南方所有与谭门为敌的门派。

那一战血染天红,天色惊变,他所到之处无一活口,无论你在何地,只要在他心中那本死薄上,那便再也没有生还的可能。

整整六天,即便大战过后,空气中依然飘荡着血腥的气味,久久不能散去。

那一战他的性情也彻底变了,世人都知七甲,可真正目睹他容颜的敌人却无一人再知晓。

从此他被推向神坛,一个无情而又神秘的人,而谭门也名震天下。

然而并不是他天生嗜杀,是他从小生活的环境让他渐渐的变成了一个冷酷的人。

在那个人人欲想修道的时代,各个门派相互争夺,杀戮不断,可是能真正成仙成道的却屈指可数。

“爹,我们回来了。”

谭昊笑道“龙儿事情办好了吗?”

谭鹤龙不屑地道“什么宣和庄罗鹰爪,我还没拔刀,他就已经做好死的准备了,我根本没给他任何反应的机会。”

“好,这次龙儿首功。”

站在一旁斜靠着墙边的谭鹤云微微眯起了眼,像这类货色,至今时今日已然不配他出手了。

谭昊又看向一边的谭鹤林道“林儿,你那里呢?”

只见谭鹤林提着一个箱子,打开一看,竟然是……

青山派镇派之宝,虚清鼎。

谭昊哈哈大笑道“林儿有心了,好了,你们两个赶快去休息吧。”

说罢众人便散去了,谭鹤云也正要离开,却被他爹叫住。

“云儿,知道为什么我让你二哥,四哥去做这两件事吗?”

“青山派跟宣和庄是我们与鹏王岭之间的屏障,之前一直是独立的,现在双双投靠了飞鹏王,无疑是打开了我们的门庭。”

“对,所以要根除,否则我们会被动。”

鹏王岭一个可怕的名字,鹏王岭飞鹏王,是唯一一个实力与谭门不相上下的门派,也是唯一一个敢跟谭门论高下的门派。

鹏王岭设有十四个堂口,每个堂口的堂主都是飞鹏王从天下间搜寻的当世高手,有的法术高超,有的用毒无双,有的善使法器,还有的会炼丹增寿。

这些年各方势力都在谭门跟鹏王岭之间举棋不定,有的投靠谭门,有的投靠鹏王岭。

相传三十年前飞鹏王是从王府中出来的,一场政变让他卷入其中。

那晚他浑身都是剑痕,像是经历了一场恶战,昏迷在路边,被一位老农捡了回去。

后到这苏州城边的山岭中占山为王,称为飞鹏王。

谭昊紧锁眉头道“我们与鹏王岭迟早会有一场生死之战,云儿你一定要好好修炼。”

“嗯。”

谭鹤云怎会把飞鹏王放在眼中呢,他追求的是更高的法术。

大多玄术是以丹田运气,催动真气,外达四肢百体,沿经络分布而完成,从而御剑飞行等等。

谭鹤云现在修炼的早已超出玄术之书上所记载的至高玄术。

他现在的修为更多的是以念运气,把炼精化气,积累内气的道口封闭,不与全部释放,以母体的形式将真气送之全身,取之不竭用之不尽,本体更是幻化与无形。

……

不知为何谭鹤云今日想去闹市转转,不知多久没有在热闹的街上走过了,儿时的他也总是沉浸在练功中,这城中有多少条街道他都不清楚。

慢悠悠地来到一家酒馆,点了一些素菜跟一壶酒,正要吃却听到楼梯口……

“你个臭要饭的,有钱付账嘛,给我滚出去。”老板破口大骂道。

“哪有开门做生意,不让客人吃饭的。”一个年轻的声音道。

原来是一个灰头土脸,穿着褴褛的瘦弱小伙子,样子看着也确实有点……

“哎……哎,你还敢推我,你个狗眼看人低的东西,你知道我没钱吗?”小伙子生气的说。

说着便在怀里掏出一个钱袋,愤怒地砸到旁边的桌子上,看似沉甸甸的,打开便往里摸索着。

小伙子急切地说道“张开你那狗眼看清楚这是什么。”

白花花的一锭大银子,原本吵闹的大厅,顿时安静了起来。

这时老板看着桌上的银子,突然露出笑脸,道“哈哈,原来是公子啊,刚才是我眼拙,冲撞了公子,万望恕罪啊。”

“呵……公子?我不是臭要饭的嘛,”小伙子嘴角上扬调侃道。

“嘿嘿,都怪我眼拙。”说着便小心地拿起桌上的银子。

“你个狗势利眼,哼!”

“额……来呀,给公子拿好酒好菜。”老板尴尬地说道。

这原本就是嫌穷爱富,逐强避弱的世界,真是毫无违和感!

饭菜一上那小伙子便狼吞虎咽,像是饿了好几天似的。

片刻后,吃完便匆匆地离开了,谭鹤云也正起身离开,这时两个人鬼鬼祟祟的跟着那个小伙子出了门。

谭鹤云暗想怕是这小伙子有危险了,但是一向冷漠的他,又怎会为这样的琐事挂心呢。

出了酒馆门便往城外走去了。

走到一片树林的时候,突然听到有什么动静,急促的脚步声,谭鹤云便躲到一棵树后。

乍一看,原来是刚才那个小伙子,只见后面真的跟着那两个鬼鬼祟祟的人。

突然……

“啊”

小伙子应声倒地。


其中一人贼笑道“跑的还挺快,这回跑不了了吧,把钱拿出来。”

小伙子龇牙咧嘴道“你们这些无耻流氓。”

“少废话,看刀……”

躲在树后的谭鹤云见情况危急,突然伸手抠出两块树皮,正要掷出去。

……

小伙子一惊,双手抱头,蹭掉了头巾。

什么……

竟然是女的!

“啧……没想到是个小姑娘啊,我们兄弟艳福不浅呐。啊,哈哈。”

“你们敢欺负我,我爹会宰了你们,我把钱给你们,你们拿钱走吧。”那姑娘惊慌地说道。

“哈哈,这会儿怕是天罗大神也救不了你了,钱我们要,你,我们也要。”

……

“唰”

刹那间,那人被什么东西穿肠而过,速度极快,快到表情没有丝毫的痛苦,脸上只是带有些许的疑惑。

另一人被吓傻了,满头大汗,浑身哆嗦,连连后退,这时他的脑袋是空白的,突如其来的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不知死亡会在身体的哪个部位。

“唰”

又一次。

果不其然,谭鹤云不会让他活着离开,他跟之前那位一模一样,同样的部位,同样的表情,只是这次那穿过身体的东西,又深深地插在十几米后的树上。

让人匪夷所思啊……

那是什么?只是两小片树皮,在他手上的树皮仿佛像经过千锤百炼的钢铁,坚硬到足以摧毁任何他想摧毁的东西。

他继续往前走了,连头都没回,简直冰冷到不可一世。

那姑娘更是一脸的茫然,暗想道“这是发生了什么。”

她本能的爬起,“啊”原来是脚受了伤。

这一声尖叫让谭鹤云放慢了脚步,停下脚步的那一刻起他的心好似抽动了一下。

他回头了,他竟然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回头了,不可思议!

慢慢地朝那姑娘走去,那姑娘虽然满脸灰土,却仍能看到几丝秀丽。

她满脸疑虑,想不到在这不见人烟的地方竟然被他救了。

他蹲下身,伸手想去脱下那姑娘的鞋袜,那姑娘往回一缩脚,道“你……想干嘛?”

他不言语,只是冷冷地看了她一眼,继续脱她的鞋,随后说道“看看你的脚伤。”

“哦。”

……

“啊,你轻点。”

谭鹤云查看一番后道“是扭伤了,不过没伤到筋骨。”

“哦,谢谢你啊。”那姑娘轻声细语道。

谭鹤云不知在思索什么,却被她打断。

“我跟你说话呢,你怎么回事啊?”

“你不知道在外不露财嘛。”

“哦,原来你早就知道,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出来,害我扭到脚。”那姑娘气愤地说道。

“你家在哪儿,我通知你家里人来接你。”

“我家在……”

那姑娘不知思索些什么,后又道“我家里离这儿太远了,你总不能把我一个人扔到这里吧。”

谭鹤云心想“这里到城里的客栈还有些距离,不如……”

“能站起来吗?”他冰冷的说道。

那姑娘拼尽全力刚站起来,却又差点倒下去。

谭鹤云上前抱起了她,便往前走,这时她的脸通红,偷偷地抿了一下嘴。

一路上俩人都没说话,过会儿,那姑娘开口说“我叫灵欢,你呢?”

“谭恩。”

“谭恩,咦,你武功那么好,你不会是谭门的吧。”

“你知道谭门?”

“谭门谁不知道啊,谭门七甲。谭鹤云,这世上最冷酷的杀手,这天下恐怕没人不知道吧。”

“姓谭的人多了。”

谭鹤云紧忙叉开话题,问道“知道有人跟踪你,为什么还敢往这树林跑?”

“我本想甩掉他们的,谁知道走着走着就走到这里了,他们真是死有余辜。”灵欢愤怒地说道。

其实在肢体接触时,谭鹤云已经发现灵欢没有丝毫武学修为,也不用担心是不是在他面前演戏,所以才敢带她走。

……

走着走着,灵欢听到了哗哗的声音,往前走看到的景象竟让灵欢呆住了。

“哇!好漂亮啊。”

原来是一条瀑布,仿佛一条银河直流而下,瀑布边长满了奇花异卉。

灵欢躺在谭鹤云的怀里,一对俊男美女,像极了神仙伴侣,就这夕阳余晖,显得格外惬意。

欣赏片刻后,俩人来到谭鹤云的住处,屋内虽然单调,却干净整洁。

谭鹤云从小就喜欢来这谷里,后来谭昊花大价钱买了下来,也是为了方便谭鹤云安心地在这里修炼。

“这地方真好,没想到你还是个诗情画意的人”

“谈不上。”

谭鹤云放下怀里的灵欢,便往外走,灵欢着急地问道

“哎,你去哪儿。”

谭鹤云脚步没停,边走边说“打盆水,给你敷一下脚。”

灵欢只是一个劲傻笑,那也不意外,这样一个道行高深,修为造诣极高的人,而且还这么有风度,哪个女孩儿的心也会泛起涟漪的。

水端进来后,谭鹤云小心翼翼地脱掉灵欢的袜子。

乍一看,已经红肿了,但这时的灵欢已经感受不到疼痛了。

气氛变得细腻,空气中飘散着一种俩人都不曾感受过的气味。

……

“好了,三五天后就能走道了。”谭鹤云轻声道。

“你又干嘛去?”灵欢娇滴滴地说道。

“给你弄点吃的。”

“啊?你还会做饭啊。”灵欢惊讶地问道。

谭鹤云不语,走到厨房,所有厨具一应俱全,看来一个人生活,什么都得会。

……

带着疼痛渐渐睡着的灵欢,突然坐了起来,动身就要穿鞋,她艰难的拐着一只脚,就要往门外走去。

因为她被饭菜的香味所吸引,好奇的往外看着。

这时谭鹤云端着做好的饭菜进来,虽然这是两盘素菜,可仍然香味扑鼻。

谭鹤云看着站在门外的灵欢呵斥道“不是跟你说了少走路嘛。”

“你做的菜太香了,没想到你还有这手艺,快,我先尝一口。”

灵欢对他的手艺赞不绝口,这样冷酷的一个男人竟然还有这一面。

“菜很好吃,就是为什么只是些素菜啊?”灵欢不解地问道。

谭鹤云解释道“我从小便开始修炼一些法术,吃的太荤腥了不好,所以只有一些素菜。”

“哦,原来是这样啊,虽然没有肉,但还是很好吃。”

“吃完早点休息。”

……


不知不觉三天过去了。

在练功房静坐时,谭鹤云发现近几日心神差了一些,脑海莫名的闪现一个身影。

每到意念穿透时总是差那么点。

玄术本是无有,无是天地的本始,有是万物的根源,两者是玄妙的,一切玄妙的玄妙才是最高的玄妙。

谭鹤云现如今修炼的法术就很接近于老子的道。

正在聚神时,突然感应到谷外有动静,于是一个移形换位,速度极快地来到谷口。

定睛一看,原来是谭鹤泉。

“七弟,爹让你快点回去,要议事。”谭鹤泉着急道。

“哦,知道了。”

话音还没落,谭鹤云便不见了踪影。

到了府门前,发现竟然多了许多守卫,谭鹤云心想“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便快速地进了门,到了大厅竟然不见一人,又到书房,看见他爹正在练字。

“爹。”

谭昊抬头道“哎,云儿来了。哦,对了,你对鹏王岭了解多少?”

谭鹤云犹豫片刻后道“地脉、人数熟悉,至于飞鹏王,一知半解。”

“嗯,前几日你二哥派人去巡视边境,却不想误入鹏王岭,正好被鹏辕堂主孙辕刚撞到,捉回岭中,不知生死。”

“爹的意思是要攻入鹏王岭?”

“不,现在还不到开战的时候,毕竟我们对飞鹏王还不完全知晓,更何况他那把上古魔剑——古驰剑。”

古驰剑乃是上古天神古驰的骨头所铸,古驰被暗算,本可死而复生,可肉体、元神皆被毁,回天乏术了。

四千年前古驰,刑神都是天界战神,可刑神妒忌古驰名望超过自己。

于是在玉帝面前屡进谗言,玉帝被蒙蔽,剥夺古驰战神之名。

古驰不服,随之心生邪念,从而走火入魔,万劫不复。

掉入魔窟的古驰便遇神杀神,遇魔杀魔,杀戮极重。

玉帝派刑神捉拿古驰,可刑神却假传圣旨,称玉帝一时被蒙蔽,还道出自己的款款罪名,但已知悔改,玉帝特命自己向古驰请罪。

趁古驰略动恻隐之心之际,卑鄙的刑神用天罡锁锁住古驰的琵琶骨,先斩后奏,玉帝得知后也甚是无奈,一届天神古驰就这样被杀了。

刑神这卑鄙之徒,竟还用古驰的骨头铸剑,让他永远为自己所用。此剑铸成之日,凡靠近此剑者便无故死亡,此剑噬血或许是古驰的怨念所致。

刑神见到这把剑时,便察觉此剑噬血吸精,想把这把剑毁掉,可它却飞入下界,此后便不知踪迹。

辗转几千年,竟然落到飞鹏王手里了。

谭鹤云惊讶的问道“没想到飞鹏王一介凡人竟有这样的能耐。”

谭昊摇头道“啧……,飞鹏王早已不是肉体凡胎了,在他进王府前,便是苍月派逍阁祖师的第十四代弟子,所以他的鹏王岭所创堂口十四。”

“那爹的意思是……”

“我准备了两件东西,让你大哥送给飞鹏王,你也跟着去,不到不得已千万不要出手,如有意外务必把你大哥带出来。”

“嗯,两件什么东西?”

谭昊打开箱子。

原来是虚清鼎跟一把短剑。

谭鹤云满脸疑惑道“这不是青山派镇派之宝虚清鼎嘛。”

“云儿不知,其实这把短剑才是真正的宝物。”谭昊眼神坚定地说道。

世人都知轩辕剑,却不知道干将莫邪还打造了一把轩辕短剑。

一个星空璀璨的夜晚,干将莫邪忽见一道流星划过天际,此流星散发着黄色的光,颜色极为鲜艳夺目。

他便寻着流星划过的方向追赶,不知追了多久,到一座山上才发现陨落的流星变成了一堆黄色的陨石,干将走近竟发现原来是铜,色泽通黄,坚硬无比。

干将大喜,立马将满地黄铜带了回去,经过八十一天的千锤百炼,终于为黄帝打造了那把上古神剑,轩辕剑。

而黄帝则凭此宝剑打败了蚩尤,被尊祀为“人文初祖”。

剩下的黄铜又经过四十九天的锤炼,打造了一把轩辕短剑。

千年来轩辕剑早已成名,可轩辕短剑却默默无名,不为世人所知。

“那如此宝剑为什么也要送给飞鹏王?”

谭昊解释道“送虚清鼎也是为了警告所有举棋不定的门派,胆敢投靠飞鹏王便是这下场,震其胆后便要安其心,送宝剑是为了暗示飞鹏王,就这宝物,我门中数不胜数,财力更是雄厚。”

鹏王岭虽不容小觑,可在谭昊心中早就笃定,谭门一定会攻无不克。

谭鹤云为他爹的隐忍,和缜密感到深深的敬佩,当然,人到了这个地位,每一个决策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贸然出手的后果就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双方之所以现在都不敢大打出手,全是因为无法做到知己知彼。

谭门跟鹏王岭势必会有一场生死之战。

谭门之人,无论是哪个级别,哪个位置,都是谭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历年只要是为谭门牺牲的人,谭昊都会给很多的安家费。

即便是一个放哨巡逻的,谭昊也不会轻易的放弃。

这也是为什么谭门能有如今的名望跟地位。

次日卯时,谭鹤天一行四人便踏上去往鹏王岭的路上。

谭鹤云乔装打扮成一个随从,这也是他跟飞鹏王第一次正面接触。

……

到了鹏王岭脚下,发现前面黑压压一片。

“大公子,这是摆开阵势了吗?”一个随从说道。

谭鹤天不慌不忙地说道“先看看再说,继续走。”

见惯了世面的七甲,又怎会被这小小的阵势所吓到呢。

邻近发现原来是鹏宇堂堂主,鹏辕堂堂主,还有鹏辉堂堂主带众弟子在此迎接。

“我家主人命我等在此恭迎,请吧。”鹏宇堂堂主霍宇道。

谭鹤天面露微笑道“多谢了,请。”

这岭上道路诡异,花树茂密,又好像会自己走路。

而且很多地方都有机关陷阱,没有走过的很难上得岭上,也很难下得岭去。

岭上的房屋居多,有炼丹房,有御马房,练功房等等,想在一千多个房间中找到飞鹏王的主卧,怕是比登天还难。


到了大堂,竟空无一人,但是人们被这大堂的雄伟壮丽所吸引,屋顶上由黄金雕刻的一副大鹏鸟的图像,其图像长宽约一丈,此鸟俊冷雄壮,栩栩如生。

正前方七阶台上一把座椅更是夺目耀眼,色泽光滑通透,形状标新立异,像是一块天然形成的美玉所雕刻而成的。

座椅后面的墙上也是一副大鹏鸟图像,也是黄金所雕刻,简直富贵逼人啊,这飞鹏王竟如此阔绰。

众人等了好一会儿还是没人。

谭鹤云心想“既然算到今天我们会来,为什么还避而不见,摆什么谱。”

这时走来一人道“万分抱歉,让各位久等了,我家主人现在有点事,还请各位耐心等待。”

谭鹤天微笑道“鹏王日理万机,更何况还让众堂主在岭外迎接,实属不易,不碍事我们等就是了。”

飞鹏王向来嚣张自信,很多时候还狠毒的让人发指,这也是他让人害怕,臣服的原因之一吧。

……

一个时辰后竟还不见飞鹏王的身影,谭鹤云早已不耐烦了,谭鹤天见他脸色忽变,便按住他的手,冲他摇了摇头。

示意他冷静,稍安勿躁,毕竟现在还不到开战的时候。

就在这时,刚才那人又来了,笑着说“我家主人有请,内堂说话,请跟我来。”

谭鹤天对身后的两个随从说“你们在此等候。”

到了内堂只见一人背对着,看不见样貌,身材五尺差半寸,像是在看桌上的什么东西。

“鹏王”谭鹤天作揖道。

那人转身。

什么……

天下竟有如此丑陋之人,身材已是极矮,面目又是……

三角眼,鹰钩鼻,嘴唇极薄,看人的时候总是眯眯着眼。

给人一种非常阴险狡诈,贪婪狠毒的感觉,恨不得马上就要摘了他的脑袋,掏出脑浆,然后风干当坐便。

“嘿,原来是七子之首谭鹤天公子。”飞鹏王眯着眼笑道。

“鹏王误会了,七子中以我七弟的法术最高,他才是七子之首。”

“呵……是嘛。”

飞鹏王不知谭鹤天身边的这个“随从”便是谭鹤云。

此时的谭鹤云虽脸上沉着,心里早就想过去拧下的他的脑袋了。

只是在鹏王岭的细作回报,从来没见飞鹏王出手过,偶尔走两套拳,但也不知其路数修为。

况且谭昊又再三叮嘱不可鲁莽行事,而坏了大事。

谭鹤云心想“那就让他的脑袋在脖子上再长两天吧。”

“家父让我带两件珍宝送给鹏王。”谭鹤天道。

“哦,什么宝物呢?”飞鹏王好奇道。

谭鹤天打开箱子,飞鹏王瞟了一眼虚清鼎后,仔细地看着那把短剑。

片刻后,哈哈大笑道“好,真是宝物,谭公子请看。”

桌上原来是四幅字画,其中还有一幅王羲之的字,这几幅字画便能买下这整座苏州城。

“我早知谭门主喜爱字画,正好我这有几幅真迹,谭公子你挑两幅,送与谭门主。”

谭鹤天犹豫片刻后道“鹏王我今日来是有事相求,请鹏王……”

飞鹏王打断了他的话,“先挑东西,剩下的我们慢慢再说。”

谭鹤天无奈,只好去挑。

谭鹤天细细看了一番,果断的拿了王羲之的《圣教序》和一幅《山水行图》。

“哈哈,你很识货。”

“字画已选,我替家父谢谢鹏王美意,那我门中之人,您看……”

飞鹏王脸上笑意渐渐散去,“这些年我们相安无事,我也不曾打扰过你们谭门,何故要明目张胆的越过界,我还没去找你们,你们竟还来要人?”

谭鹤云紧握双拳,在这剑拔弩张之际,再擦出一小点火星都有可能激起大战。

“我的弟子是不小心进来的,并未有任何冒犯之举,还望鹏王海涵,不要跟一个弟子一般见识。”

“哦?是嘛,那你的意思就是说我的地方任何人都可以随便进咯?”飞鹏王轻蔑地说。

谭鹤天心想“飞鹏王是铁定不会放人了,那人生死不知,继续耗下去也没多大意义,在这里每待一刻都有危险,不如早点离去,另作打算。”

于是开口道“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先告辞了,不过鹏王请您以后行事也务必小心。”

什么……

这么多年飞鹏王还没听人说过这样的话。

更何况还是一个毛头小子,这话怎能受得了。

“哈哈……好一个务必小心。你们杀我盟友在先,闯我地盘在后,今天又跟我说让我小心,你们谭门好大的胆子啊,当真不怕出不了这岭吗?”

“我相信您不会因为一句话跟谭门翻脸的。”谭鹤天眼神坚定地说。

没有丝毫畏惧,不愧是谭门七子。

说罢便离开了。

出岭的时候,谭鹤天见山的南边隐约有一道红光,很是好奇。

呼一声,便腾空飞起。

只见那泛着红光的地方,有三名护卫,谭鹤天小心翼翼地躲开护卫的视线。

定睛一看。

哇……

原来是几颗曼仙株,这种仙花只是听说,却从来没见过。

此花三十三年一开花,三十三年一结果,再等三十三年便可摘取,炼丹增寿也可,治病救人也可。

不想在这鹏王岭亲眼看见了,谭鹤天嘴角上扬。

“大哥你去哪儿了?”谭鹤云好奇地问。

“没事,走吧。”

出了岭见谭鹤龙在外等候。

此人脾气火爆,性情刚烈,而且力大无穷。

回去的途中,谭鹤天跟谭鹤龙窃窃私语,不知在商量着什么。

“爹吩咐我们的事没办了,不能就这样回去,一会儿先找个客栈住两天,再想想办法。”谭鹤天略显着急道。

谭鹤龙暴怒“对,飞鹏王这王八羔子,迟早我要亲手宰了他,都怪爹,不让我们动手。”

“哎,二弟你怎么能说爹呢。”谭鹤天呵斥道。

半夜,所有人都睡去了。

忽然……

只见一个身影在窗外飞快闪过。

谭鹤云立马追去,追到门外“身影怎么这么熟悉呢!”

到一处拐角发现原来是……

“二哥……”谭鹤云刚喊出来,心想二哥这是怎么了。

片刻的犹豫中,那身影早不见了。

夜半时分,被惊醒的谭鹤云拿上一壶酒飞到房檐,欣赏着明亮的月光,陷入深思。

他在想那个还在谷里的姑娘,不知道脚好了嘛,也不知这几日她怎么样了……


在他脑海一遍遍回想起她的容貌,这么多年他从未如此过。

那时而淘气,时而可爱的声音在耳边回荡,那双灵气逼人的眼眸仿佛在那月亮中,在那天空中一闪一闪的星星中。

一人一月亮,月亮的圆滑像极了人,人的心事又像极了月亮,它看似很近,却高高的挂在天上。

它总是在夜晚才发亮,就像一个心里藏着事的人,也总是在夜晚时分才有涌上心头的感概和情绪。

他甚至还在憧憬着些什么,他的心思混乱中夹杂着些许的甜。

他更不知道这样想对不对。

但是伴随着曼妙月亮的寂静时分,酒越喝越清醒。

他是那样冰冷,他的心也是那样冰冷,他怎会去想一个萍水相逢的姑娘呢。

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嘛!

可是命运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奇怪,谁又能说的清呢。

不禁间又想起这些年他那可怕的经历,那些血光隐约环绕在他的身旁,现在想想那时的场景有多阴森恐怖。

可是他早已习以为常,那不是怕,是某个瞬间他也像常人一样,想要一种安全感。

可是命运把他推向神坛,他也必须如此。

他不是一个无情的杀手,却杀了很多人;

他是一个修行之人,可双手沾满血腥;

他不是天生冷漠,可眼神中却再从未有过温暖的光泽;

他是什么?他还要继续在这条路上走多久,还要为所谓的名利杀多少人。

他的修为只是形式上的法术,心中却没有那一抹亮光,他很矛盾,但是他的脚步不能停滞。

他时常想,站在人潮之上又如何,法术高超达到巅峰又如何,这世道仍然浑浊,照样杀戮不断。

何为修为,何为行道。

所有的一切都不如当前的月光漂亮美好,如果一切都能像这月光一样明亮那该多好。

……

清晨他被房间里的动静吵醒,一跃而下。

“大哥昨晚我看见二哥匆忙地出去了,你知道他去哪儿了吗?”

谭鹤天敷衍道“哦,估计是府里来什么信了吧,没事。”

谭鹤云茫然,但也没过多理会。

谭鹤云自始都不愿去理会那么多事,他的职责是保护谭门,根除所有以谭门为敌的门派,只会服从父亲的指令,地点,时间,何人。

晌午时分,谭鹤龙满脸欢喜的回到了客栈。

“哈哈,大哥事情办妥了,咱们回去吧。”

“没留痕迹吧?”

“没有,一开始我按照你指的路我摸寻了好久,始终找不到你说的那个地方,正当焦急万分的时候,我看见那南边有一团光忽隐忽现。”

“到那一看,确实是一池子的花,也确实有几名守卫,不过那几人被我用迷魂散迷晕了,我便把那几株花连根拔起,说也奇怪,那花一拔立马就蔫儿了。”

谭鹤天解释道“二弟有所不知,曼仙株是仙花,本是天神花仙子用三百年的时间,精心培育而出,也必须要用仙土才能使其生根发芽。它之所以娇贵不仅仅是它的功效,更因为此花胚珠无法经过传粉受精,也就是说它没有种子可以再种出花苗。”

谭鹤龙紧皱眉头“想不到这飞鹏王如此神通广大,也不知这鹏王岭还有多少奇人异事。”

原来是谭鹤天使计,毁了飞鹏王的曼仙株,飞鹏王恐怕要暴走了。

谭鹤天想给飞鹏王一个下马威,可飞鹏王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吧。

谭鹤龙站起身“但是爹没有让我们惹怒飞鹏王啊,爹再三警告,无论事情成与不成,我们都不得有任何动作。”

“此次是我们与飞鹏王第一次会面,如果这样回去,各个宗派岂不是要看我们的笑话。”

路过房门的谭鹤云不小心听到了两个哥哥的话。

其实他更想知道接下来飞鹏王会怎么样,他能不能忍下这口气,又或者说他会不会有什么动作。

……

飞鹏王得知此事后,面目黧黑,不仅损失惨重,而且羞愤至极,只撂下一句:

“来人,把人给谭门送去吧。”

只见那人浑身是血,目光呆滞,鹏王岭的极刑绝非浪得虚名。

那人还能活过三天可见意志力何其坚定,已然是奇迹了。

鹏王岭第二大堂主鹏琨堂万琨,此人剑术超群,有着剑起风云一剑仙的称号,一把玄铁快剑杀了很多很难杀的高手。

万琨亲自带人来到谭府门口。

门口的守卫急忙摆出阵势,但是万琨没有丝毫畏惧。

将那人扔到大门口,然后慢慢地抽出剑。

一寸寸地割着他的喉咙,那人看着自己的鲜血随着剑的划过快速地滋了出来。

万琨的剑向来都是见血封喉,但是他用极其狠辣的方式处决了一个手无寸铁的囚徒。

而且还是在谭府门口,可见飞鹏王对谭府的怒气冲天呐。

随后将一封信扔到那具尸体上。

不等守卫通知到谭昊,万琨便大摇大摆地走了。

敢公然在谭府门口杀其谭门弟子的,也只有飞鹏王了。

他又怎会咽得下这口气,以为毁了他的曼仙株就能吓到他了?

他的手段向来都是毒辣的令人发指,这便是他对谭门的宣战。

守卫把信送给谭昊,谭昊看到信的内容勃然大怒,命追踪好手立马将谭鹤天召回。

还在客栈等消息的谭鹤天等人,还不知他们已经闯下了滔天大祸。

他们怎么也想不到飞鹏王竟敢派人到谭府门口肆无忌惮的杀人。

追踪弟子们在苏州城内各个地方都留下了谭门的特殊标识——星辰图。

客栈外的一名弟子偶然发现了墙角中的图案,立马通知谭鹤天。

“禀大公子,门外墙角发现有我门中留下的图案,请公子查看。”

谭鹤天发现真是谭门特殊图像星辰图,他猛然一惊,也顾不得想其它的了。

立马集中所有人,连忙赶回谭门。

谭府

“爹,有何急事,召我们回来。”谭鹤天急忙道。

谭昊脸色阴沉,使劲把信扔到他面前,怒斥道“看你做的好事儿,临走时怎么交代你的?啊。”

谭鹤云向前一步道“我们对飞鹏王态度很诚恳,还把宝物奉上,可飞鹏王拒不还人,还倒打一耙,说没跟我们算账,我们还敢前去要人。”


站在一旁的谭鹤天看着勃然大怒的父亲,一声未发。

父亲的怒气未因谭鹤云的解释而得到减少,反而说“这下好了,人立马死了,死在了府门口。”

顿时,鸦雀无声,父亲用鄙夷的眼神看着谭鹤天“以为这样就能吓住飞鹏王?这就是你这么多年历练的结果?”

接着又说“飞鹏王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怎能被你轻而易举的吓倒,提前挑起战端不说,还害了那位年轻人。”

“通知账房给那位年轻人的家里送双份抚恤金。”父亲略带悲伤的说道。

一个人的地位绝对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得到的,他必然是一个敢于承担责任,并且礼贤下士的人。

能聚财的人一定是散财有道的人,谭昊不愧为一代枭雄。

谭鹤龙牙齿都快咬碎了“那接下来我们一定要让飞鹏王以眼还眼,血债血还了,爹,开战吧!”

谭昊只是看着谭鹤龙沉默不语,片刻后,谭鹤云说“这次我倒要看看飞鹏王是不是真的像传闻那样,无所不能。”

“人分为很多种类型,想要战胜很多人,就得用很多种方法,贪财的人,钱就是打开他胸膛的利器,贪名的人,那虚荣便是他的墓穴,对于飞鹏王你们懂他是哪种人吗?”

谭昊又说道“你们虽然法术高超,但是很多事还是要靠沉稳,沉稳会要了你们的命吗?”

多年来谭昊对谭鹤天的培育是最深的,对他的期望也是最高的。

谭鹤天也做成过很多值得骄傲的事情。

二十岁那年只凭借玄术之书上的一式“天体行法”便荡平整个力灵堂。

那时的力灵堂在整个南方的玄宗派中,还是占据着很高的地位的。

那晚过后便销声匿迹了,从此天下再也没有力灵堂这三个字了。

从此来谭门拜师的人便络绎不绝,大多都是投在谭鹤天门下的。

谭鹤七子中,除谭鹤云之外,每人都有一招绝学。

谭鹤天未来也是继承谭门的第一人选。

可是这次鹏王岭事件,让谭昊对他很是失望。

多年来谭门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使他们也渐渐地膨胀了起来。

可鹏王岭却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的,虽说两派间迟早会有大战,可是如不能做到知己知彼,那么牵一发便会动全身。

这也是谭门的最后一战,此战决定着千年后宗派的归属。

所以越到这个时候,每走一步必须要步步为营。

经过鹏王岭一事,谭鹤天他们顿时也清醒了很多。

如果将来谭门战败鹏王岭,那整个南方,以及天下玄宗派便以谭门为真正的霸主。

届时,就连皇宫里的那位也要动容了。

不过,宗派间包括可以升仙入圣之人,对历届朝廷只可以帮助,不可以有任何逾矩之事。

因为皇权归属,真龙天子是由天神大帝所定的,如乱超纲便是乾坤逆施。

无论何人必遭天谴!

“从今往后没有我的命令,任何人不得有任何动作,如有违抗自废修为。”谭昊说完便转身离开。

众人不再喋喋不休,看来在一个生气的父亲面前,无论你有多了不起,也还是要乖乖听话的。

见谭昊离开,谭鹤龙转向谭鹤天安慰道“大哥,不怪你,我觉得也该那样做。”

谭鹤天无奈,拍着谭鹤龙肩膀苦笑道“没事,下次我让飞鹏王连本带利还回来。”

又接着说“都散了吧!”

这次会见飞鹏王,便是以这样的结果收场,众人虽然心有不甘,蠢蠢欲动,但暂时也只能作罢。

谭鹤云见所有人离开,他也准备回谷里看看那位姑娘,心想“不知道她的脚好了没,也不知道,这些天她还好吗。”

……

路上脚步不知不觉轻快了很多,对于一个普通家庭里出门在外挣钱的男人,如有回家的念头,那是谁也挡不住的。

呵呵……

可是他肩上的责任还有很多,帮父亲解决飞鹏王,然后修神入圣,断绝所有红尘情缘,从此永远孤冷下去。

这不一直是他的最终愿望跟归属吗。

他总是在想这便是人们一直都向往的成仙成道,长生不老吗?

一些情愫时不时涌上心头,可是他更明白自己要做什么。

到了谷中,虽然神情平静,但早已迫不及待,急匆匆地推开屋门,左看右看。

奇怪!去哪儿了?便又辗转到厨房,也没有,并在院里喊着她的名字,喊了好几声,可是都没有回应。

这时,“离去”二字涌上心头,可是他还抱有一丝希望。

他不禁想“不会出意外了吧?应该不会吧,这里很少有人知道。”

突然灵光一闪,便跑了出去。

原来是来到她喜欢的瀑布前,看着飞流直下的瀑布,和那些满园的奇花异卉。

回想着他抱着她初来谷中的情景。

虽然相处只有短短的两三天,可是她在他脑海里已经挥之不去了。

他心想“不知道她心里怎样想。”

发呆片刻后,他渐渐地意识到,怕是她真的已经走了。

“走了说明她的脚已经好了,她没事了就好。”他喃喃自语道。

回过神后,来到屋里看着她曾经坐着吃饭的椅子,微微一笑。

咦……

那是什么?

桌子上原来有一封信,刚才慌乱的他竟然连那封信都没注意到。

那是灵欢留给他的信,拿起信仔细看着:“我走了,我的脚已经好了,厨房里的东西我都是生吃,我不会做饭,弄得有点乱,不要介意啊。我真得走了,要不就饿死在这儿了。

还有就是,你为什么一句话都不说就走了,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不过,看在你对我也挺细心的份儿上,我就不怪你了,,我还得谢谢你,希望有一天还可以再见。

愿好!灵欢。”

看着信中的内容,虽然有些失落,但悬着的心总是放下了。

于是他走到厨房,看着案板上那些凌乱的瓜果蔬菜。

“呵呵”一笑。

看到这场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老鼠呢。

虽是摇头,嘴角却微微上扬。

回到屋里,把信叠了两层装进胸口。

此时,夜色来临,谭鹤云拿起一坛酒,走到瀑布旁。


这时,月亮悄悄挂起,谭鹤云坐在瀑布对面。

即便是晚上,也可以借着明亮的月光,隐约看清瀑布的水流线。

一人一坛酒,“惬意”的时光。

这样的日子对于别人来说是惬意的,可对于他来说,早已习以为常。

一个真正的高手不会觉得是孤独,也不觉得是惬意,只是一种正常的生活。

生活?

对,无论是谁,都是要有生活的,只是生活的方式各不相同。

在谭鹤云心里他是高傲的,他认为没有对手,谁都不可能会打败他。

飞鹏王,甚至天罗大仙,他也不会放在心上。

他何以如此狂妄?

天纵娇才,剑锋所指,所向披靡,何以不狂妄?

千年万年来,那么多欲想有无上法力的人,可是做到的又有几人?

如果一个恶人拥有这样的法术,那这个天下注定要生灵涂炭。

神是公平的,他是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的。

绝对不会让天下,让三界五行的生态的平衡被扰乱。

因为那样的话,神造出的宇宙会动荡不安,那不是他想看到的结果。

有的人天资聪慧;有的人愚笨不堪;有的人风华绝貌;有的人丑陋至极;

还有的人品性崇高,而有的人则是湮灭良知。

有的地方四季优美,有的地方天寒地冻。

神为什么这样造人造物,没人知道,但是一定有他的道理。

谭鹤云肯定是被神宠幸的人,那么多奢侈的东西会聚他于一身。

酒过半,而谭鹤云愈喝愈清醒。

瀑布的声音虽然大,但是并不影响他聚神思考,回想。

“那么多人真的就该死吗?我虽然拥有判定人死的能力,可是没有判定人死的权利。”

“如果这个天下一直是这样,那么仙神怎会无辜?”

确实,这样的三界已经持续了数万年,甚至数十万年。

一人一坛酒,谷里的月亮每晚都是那样皎洁。

一个人不知道度过了多少个这样的夜晚。

有时很困,但也不想入睡,即便富贵荣华,但也心事重重,真是应了那句话,哪个层面的人也有他忧愁的一面。

……

清晨时,谭鹤云在外走着路数,本想随便走两步,活动一下筋骨。

但是越走越快,不知觉的运起了真气。

此时,旁边的花草走石,也被谭鹤云的真气所干扰,竟然蠢蠢欲动。

将真气运行到指尖,以指化剑,腾空飞起,每出一指仿佛都有着穿天刺地的威力。

嗖……

又飞到谷底,谷底最东边是一潭池水,水发绿黑色,毫无疑问,水极深!

忽然,谭鹤云一手背起,用另一手掌慢慢转动,水面随着掌力的转动,也渐起涟漪。

什么……

水也在渐渐地升起,水波也越来越涌动。

会自己动的人每天都能看到,会自己动的冷水却是第一次见。

那水竟然还能定格在半空中,随着掌力愈发强劲,水居然自动在空中扭转。

渐渐地变成一条长长的形状。

那是什么?

竟然化成一条水龙,那龙身长约六七丈,全身晶莹剔透,像是有人用刀把水刻成了一条会动的龙。

虽是水,可龙全身的鳞片清晰可见,龙的神态更是俊冷异常。

那条水龙还时不时发出阵阵嘶吼声。

龙头冲着谭鹤云凝望,像是在向育出它的主人请命,看似霸气中却带有些乖巧。

片刻后,水龙直冲九霄云外,肆意翱翔,冲破云端,虽在九霄但仍能听到龙吟声,声音嘹亮、雄厚。

如果那是一条真龙该多好啊,那它一定是个不错的帮手。

谭鹤云看着升出九天的水龙,也面露欢喜。

一会儿,水龙便直冲水潭深处,顿时,与潭水化为一处,已分不清那是龙还是水。

到底是什么样的法力竟能用水化出一条龙。

真气是任何修炼之人的根源,但是每用一次真气,对身体也会带来更大的消耗。

看来谭鹤云体内的真气已经取之不竭用之不尽。

谭鹤云不用任何形式上法器,可精通任何法器,更可以真气化成任何法器。

说来却也奇怪,自从跟灵欢相识以后,谭鹤云的心总是蠢蠢欲动。

很多时候总是想往外走,没有了以前那种平心静气,却多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热情。

他的心像是从万丈冰窖中活了过来一样。

泡完澡,换了身衣服,便又出谷了。

这是从小到大他在谷中待的最少的一次。

路过那片树林的时候,他停顿了一下,看着救灵欢时藏着那棵树。

想着“如果那天不出手,或许就没有今天的牵挂和忧愁,可是也不会有那种甜蜜的感觉。”

从十八岁开始,谭昊便一直为他的婚事而操心。

从达官贵人到腰缠万贯的富商,可谓是门当户对。

而各个待阁的黄花大闺女,不说绝世容颜,那也是貌美如花。

多少个富家子弟想一亲芳泽,可都没有半点福分。

而谭鹤云却从未正眼看过那些庸脂俗粉,为此,谭昊也没少赔礼道歉。

而且还有数不胜数的江南美女,听到谭鹤云这三个字,都争先恐后的托人问亲。

可以说那几年谭府的门槛都踩烂了,也没能一睹真颜。

一个男人越是摆出高傲的姿态,反而有些女子越是喜欢。

一个男人越是死皮烂脸地追求,反而越是不受待见。

是有些女子“贱”呢,还有有些男子“贱”。

这个恐怕没人能弄明白。

所以不得求之,则放弃;不得爱之,则远离;

路没错,错的是走路的人,如果死磕一条错路走下去,那怕是这一生都要毁了。

痴男怨女自古有,错把感觉当感情。

更不要把自己的感觉也当做是别人的感觉。

……

谭鹤云在街上碰见几个,头戴斗笠,行动快速的人,这些人凶神恶煞,一看便不是善男信女。

谭鹤云便悄悄地跟着他们,只见他们鬼鬼祟祟地来到一处荒废的宅子前。

到了门口,几人地回头看了看,并小心翼翼地关上门。

谭鹤云心想“这是些什么人,怎会聚到这里?不会是飞鹏王的人吧,难道有什么动作?”

于是便飞向房顶,定睛一看……


什么……

原来是五哥谭鹤壁下手情报组组长,阿铁三。

谭鹤云好奇的想“这个阿铁三跟着这群人在这里干什么?这到底是些什么人?”

“铁三,我家主子一收到你的信,便令我们飞驰而来。”那人边摘斗笠边说,“我家主子只是说时态紧急,到底是何急事?”

“是这样的辕爷,谭昊好像对我起疑了,这个月无辜让我卸下收取所有往来的信件,就连一般家族寄给谭昊的家信都不让我过手,这个月在我手里更是一封信都没送出去过,从来没有这么反常过。”

阿铁三连连摇头“还好我买通了守卫,借出门为家亲送货为由,偷偷出了府门,给鹏王送的这密信。”

接头的竟然是鹏王岭的堂主,鹏辕堂司马少辕。

原来这阿铁三是飞鹏王派来的细作,这么多年深藏不露,不知道有多少谭门的秘密是由他送出去的。

阿铁三三十出头的样子,此人面部黝黑,身材健硕,更像是冲锋陷阵的勇士,不像是獐头鼠目的小人呐。

“这样的话可就麻烦了,你先别轻举妄动,以后千万别再有任何动作,奇怪了,谭门怎会突然查到你身上呢?”

阿铁三手无足措道“可不是嘛,我也想不通啊,如果让谭昊知道我的身份,那我一定会被千刀万剐的。”

谭鹤云在房顶好好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如不是亲眼所见,他绝对想不到跟他从小便相识的门中人,竟然会做出这样的事。

树大招风,派别不同,叛徒,奸细不可避免,这些他都明白。

要是换作是别人还好受些,可很多时候,戳你脊背的偏偏是那些最熟悉的面孔,是你认为最近最亲的人。

谭鹤云紧握拳头,这一拳下去,怕是能把阿铁三的心脏都掏出来。

“你先别急,事态不是还没那么严重嘛,这样啊……”

司马少辕话音没落,便被一个声音打断了。

“哎呦呦,都说鹏王岭的的堂主个个都英明神武,今天看来也不过如此嘛。”原来是谭鹤壁。

司马少辕一头雾水,瞪大双眼看着阿铁三。

虽如临大敌,但仍然泰然自若,有种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气魄,不愧是鹏王岭的堂主。

司马少辕的眼睛里仿佛有一百个问题。

可是局势不会给他那么多问问题的机会,更何况他的疑虑也不会获得什么答案。

“阿铁三,这是怎么回事。”

阿铁三愣在原地纹丝不动,脸上竟然泛起一丝诡异的笑容。

“啊哈哈,我们的辕堂主竟然蠢到如此可爱的地步,我好喜欢呐!”谭鹤壁慢悠悠地向前走着。

双手搂住一名卫士的脖子,下巴靠在他的肩膀上,略显几分鬼魅。

又说道“我来告诉我们可爱的辕堂主这一切吧,阿铁三早就在十三年前,便是我爹安排在你们鹏王岭的一个重要的耳目。”

“谁知道阴错阳差,又被飞鹏王当耳目安插在我们这里,那我们只好将计就计了。”

躲在房顶的谭鹤云恍然大悟,阿铁三跟他父辈本是谭姓族中最亲近的人,从小便相识。

怪不得有好几年没有见过他,儿时曾问过谭昊,怎么好久都不见阿铁三了。

原来是被安排在飞鹏王那里了,如果说连他都出卖谭门的话,那这个世间上还有多少可以相信的人啊。

隐约记得,儿时在河边抓鱼,不小心掉入水里,被水越冲越远,阿铁三不顾性命跳到水里救自己的场景。

回来被爹知道抓鱼掉入河里,阿铁三怕谭昊责骂谭鹤云。

谎称是自己掉到水里,七公子不顾性命把自己救了上来。

谁知竟被谭昊褒奖,说对下属就该如此,如果连自己的属下都保护不了,以后怎么挑起守护谭门的重责呢。

谭鹤云虽然羞愧,可那时在他心里便生成了一种担当。

对于阿铁三,谭鹤云也一直拿他当哥哥。

当误认为他背叛谭门时,更是怒火中烧,心灰意冷。

可现在一切明了,谭鹤云的心就像是拨开天晴见月明了。

“对,我自小便本是谭门中人,生是谭门人,死是谭门魂。”阿铁三情绪激昂地说。

“呵呵,费了这么大的劲,又浪费了这么重要的一颗棋子,只是为了赚我?”

“哎,别这么说,你算个什么东西,不过,你确实是要赚的,但是这一切谁都不会发现,更不会留下痕迹。”

谭鹤壁拿出一个小瓶又说道“你瞧,这可是从暹罗带过来的,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换皮神药。”

“换了你的皮,抹上这个药水,飞鹏王即便法术再强,他也不会发现。”

听到这时,司马少辕暴怒,拔剑便刺。

鹏辕堂跟鹏宇堂这二堂,在鹏王岭中也算是用剑好手了。

但是谭鹤壁的火麟鞭使的也是出神入化,有飞沙走石之威力。

二人数十招不分上下,紧接着谭鹤壁借助脚蹬之力,挥出一鞭,而司马少辕则飞起,脚踏火麟鞭,以旋转式冲向谭鹤壁。

谭鹤壁见状紧收鞭子,踏脚后移,将鞭子以螺旋状之形,来挡住司马少辕的快剑。

谭门六子中以法器见长的有四人,而这四人也是相对法术低一点的。

可见,法术的修炼比法器更难。

已经五十招了,二人还是不分胜负。

谭门的卫士早已把那几人斩杀了,现在只剩司马少辕了。

可这司马少辕又岂会束手待毙,他的剑术高超。

谭鹤壁固然是轻敌了,这样斗下去,迟早会有一人毙命。

这还只是司马少辕,如果换作是万琨,那结局就真的难料了。

谭鹤云见状,以指化剑,聚气掷出,一道剑气划过空中,仿佛空气都被划成了两道。

随着一道白光闪过,司马少辕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谭鹤云眼都没瞟一下,便飞速离开了。

刹那间,司马少辕的脖颈处裂开一道口子,笔直的倒了下去。

他再无生命体征,也死的毫无痛苦。

几人大惊,这是怎么回事?缓过神后开始东张西望。

阿铁三疑惑“少主,你刚才看见了吗?”

“好快的剑锋。”


“这天下有几人能有这样的功力,会不会是……”谭鹤壁犹豫的说“算了,办正事要紧。”

几人把地上的尸体处理了一下,到司马少辕的时候,谭鹤壁拿出小刀,从头到脚每一寸皮肤都被完整的切了下来。

拿出药水,涂抹均匀,交给阿铁三,并吩咐道“必须先晾干,还有,你给飞鹏王回信,说一切正常。”

收拾干净后,几人便离开了。

谭鹤云回到府中已是正中午了,这时蒙蒙细雨伴随阵阵轰隆的雷声,滴滴嗒嗒。

雨水很干净,自古江南多美景,虽多雨,但空气润而新。

尤其雨过后,深吸一口新鲜的空气,闻闻泥土的芬芳;看看无边际的绿色;听听小鸟的叽喳,心情无比顺畅。

只有这片刻的时光,远离所有的纷扰,喧嚣。

没有争斗的天下会是什么样的?人们从来不会去想这样的事。

大自然创造了这日月河山,而人类总是会忘记这最美好的,去奔向那最邪恶,最不可实现的。

“爹”

“哎,云儿来了。”正在吃饭的谭昊,看见是谭鹤云,脸上露出喜悦,连忙招呼“云儿快来,今天厨房正好炖了鲈鱼。”

谭鹤云从小最爱吃的就是鲈鱼,只要谭鹤云在府里小住,哪怕只待一天。

谭昊都会特意让厨房准备新鲜的鲈鱼,只是有的季节,鲈鱼稀缺,但是父亲这份细腻的关爱,可真让人羡慕。

“云儿今天怎么突然回家了?”

“没事,在谷里有些烦闷,出来走走。”

“哈哈,这还是第一次听你说“烦闷”,来,陪爹喝两杯。”

确实,这是谭鹤云第一次说在谷里烦闷,天之骄子,俊美孤冷,性格与众不同的他。

也是很少与谭昊坐在一起,像一对父子似的吃一顿家常饭。

“爹,最近鹏王岭有什么动作吗?”

“嗯……暂时没收到飞鹏王那里的消息。”

“那咱们呢?”

谭昊犹豫片刻后说“再派一名有胆有谋的人,混进鹏王岭,看看能不能接触到飞鹏王的炼丹阁。”

“为什么要进炼丹阁?”谭鹤云不解地问。

“三个月前,收到情报飞鹏王在秘密炼制一种丹药,此药效不仅可以让食用者内力大增,还能让作战者毫无痛感,作战力大大提升。”

“嗯,那倒是件棘手的事儿。”

“所以这次一定要赶在飞鹏王制作出成品之前,捣毁他的炼丹阁。”

“只是捣毁吗?为何我们不能借用,研制呢?”

“凡是用催力在极短时间内炼制的丹药,大多都有被药力侵蚀的副作用,而这种丹药更是邪乎,如果让我们府中弟子食用,怕是会被侵蚀啊。”

“那飞鹏王没有这后顾之忧吗?”

“飞鹏王何其毒辣,他怎会在意那几条性命,这些年试药而死的人也不在少数了。”

飞鹏王这些年在药物上付出了很大的心血,花重金搜集天下间名贵药材。

还亲自到北海深处的岛屿采摘岸庭花,据说那里还有蛟龙看守,越是环境险恶之地,往往才有可能孕育出最名贵的花草。

“爹,下个月初二是娘的忌日,到时候你还去吗?”

谭昊突然收紧笑容“不去了,你们去看看就行了。”

谭鹤云在出生七个月的时候,他娘便染病逝世了。

谭鹤云虽不记得他娘的容貌,但懂事后却经常在梦里梦见那个熟悉的脸庞。

对于谭昊二十多年来,虽时常会有年轻貌美的女子来到后院,但他却从来没给任何一个女人名分。

相对于他的地位财富,对他那亡故的妻子也算是一份深情了。

据说谭昊发家离不开他妻子娘家的帮助。

三十五前年,一个翩翩公子初来江南,他谈吐得当,举止有方,文武双全,智谋超群。

出口成章,满腹经纶的他,在当地有名的汇才楼深受众女子青睐,可他却从未动情过。

直到一天,一位丫鬟伴随衣着华丽的富家小姐来到汇才楼,谭昊被这位小姐婉柔端庄的气质所吸引。

那富家小姐也一度被谭昊的才气所折服,往后很长一段时间,二人出双入对,形影不离,郎才女貌,羡煞旁人呐!

可那小姐的父亲极力反对二人在一起,因为谭昊并未有显著的家世,和万两黄金。

本以为可以凭借小姐的容貌跟才学嫁进王门相府。

可是被这突如其来的谭昊把一切都破碎了。

最后还是没能扭过小姐的执着,同意了俩人的婚事,婚后谭昊也并未让其岳父失望。

不仅对小姐情深意浓,还在很多方面表现出过人的才智,慢慢谭昊的岳父也交给他一些生意打理。

谭昊处理有方,短短半年之间,让银子翻了几番。

岳父临终时把万贯家财全都给了谭昊,因为他只有这一个女儿。

借助岳父的财力,三十年来谭昊平步青云,而这些年他也一直没有忘记心中那乘仙入圣之路。

为了各方法器跟秘籍,慢慢地开始鲸吞南方一切宗派势力。

到后来开辟谭门,不得不说谭昊的野心也是愈发的不可收拾。

饭后,谭鹤云正要离开,却碰见谭鹤壁跟阿铁三。

“哎,七弟,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也不派人通知我。”谭鹤壁开心道。

“没事,我就是回来看看。”

谭鹤云目光又转向旁边的阿铁三。

砰……

谭鹤云用手背快速向阿铁三胸口拍去,但是力道很轻。

“铁三哥”谭鹤云面露微笑。

“嘿嘿,公子,好久不见。”阿铁三作揖道。

谭鹤壁虽然也高兴,但是不厌其烦地说“哎呀,走,进去再叙。”

“不了,五哥,你们忙吧,府中事情又多,我就不打扰了。”

说完,便转身向门口走去。

“喂……”

还不等谭鹤壁说完话,谭鹤云已经出了门口了。

“你看,我这弟弟就是这样,走吧。”

阿铁三看着谭鹤云离去的背影,面露微笑,目光亲切。

因为阿铁三也一直拿他当弟弟,只是因为身份有别,这些年不必言语那么多。


谭鹤云朝那天跟灵欢相见的酒馆走去,很奇怪,是情不自禁地走向那里。

边走心里边想“那天也差不多是这个时候。”

想着想着灵欢那可爱调皮的模样,又一次在他脑海里显现出来。

“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儿,她是不是还是吃饭的时候被老板当乞丐给赶出来?”

想着想着就不自觉的想笑。

不一会儿的工夫,就走到了酒馆门口,只是呆呆的站在门口往里瞧着。

本想再进去坐会儿,可想想还是算了,不会碰见的。

一向以孤傲居之的谭鹤云,现在怕是有点魂不守舍,甚至是行尸走肉吧。

从来都是没事不出来,向来喜欢在谷里待着。

以花草为伴;以山水为友;那酒便是灵魂;

每天都以练功为主,参透了很多上古法术秘籍。

那些秘籍要是给一般的修仙人,恐怕就像是天书。

即便是宗派中有资深法力的掌门人,没有百年功力也很难参透一招半式。

谭鹤云的造诣早已登峰造极,而现在的他却对一个“丫头”念念不忘。

或许是命运的安排,又或许是缘分的签派,让一个原本冰冷到不可一世,又让一个可爱调皮到无所畏惧的两个人相遇。

那份触景生情导致的恋恋不舍。

呆立在原地的谭鹤云心想“走吧!”

谭府

“爹,司马少辕的皮囊,我已经拿回来了。”

“抹药水了吗?”谭昊又说道“拿下皮囊的第一时间一定要赶紧涂抹均匀,否则皮质就会有差异。”

“我知道,都办妥了。”谭鹤壁接着说“那找谁去扮司马少辕呢?”

“司马少辕体型健硕,这个人除了智勇双全,而且身形也不能有太大差异。”

谭鹤壁机灵一动道“我知道谁了,阿铁三怎么样?”

“阿铁三?他在鹏王岭出现过,万一被飞鹏王识破怎么办?”

“不会的,爹,你太谨慎了,您想啊,府中除了阿铁三,还有谁对鹏王岭的地势熟悉啊?”

“再说了,阿铁三身材高大,对您,对谭门又极为忠心,论哪一点他都是最适合的人选。”谭鹤壁信誓旦旦的说。

“啧……我总觉得不妥,可一时半会儿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妥。”

“这件事关乎我们下一步占据主动还是被动,不能那么马虎。”谭昊果断的说。

“这些年,阿铁三为谭门立下很多战功,我愿为阿铁三担保,如果他完不成任务,请您连我一起责罚。”

谭昊见他仍在坚持,也很是为难,思索片刻后,说“那好吧,如果阿铁三做好这件事,以后让他做府中总管。”

“多谢爹,我先走了。”谭鹤壁很开心。

“铁三”

“铁三”

“咦,铁三,干什么呢?话也不回。”谭鹤壁心想“难道没在?”

“不对啊,铁三房间的门是反锁的,一定有人。”

接着又大声喊“铁三在开门啊,你怎么回事啊?”

谭鹤壁见迟迟没人回应,上前一脚便把门踹开了。

顿时大惊。

阿铁三躺在地上,浑身抽搐,口吐白沫,脸色黑紫,很明显是中了毒。

谭鹤壁起身,立马冲出门去。

“爹,你快去看看铁三,你看他怎么了。”谭鹤壁急促地说。

“快走。”

话音还没落,谭鹤壁还没反应过来,谭昊已不见踪影。

速度极快,跟谭鹤云的步伐一模一样。

等谭鹤壁再跑过去,谭昊正在运气给阿铁三逼毒。

不一会儿,阿铁三口吐一滩鲜血,虽然眼半睁,但是呼吸已经顺畅了,很是虚弱。

谭昊又给他把了把脉,说“来迟半步谁也救不活,算是捡了一条命。”

“这是怎么回事啊,怎么会中毒呢?回来的时候还好好的。”

谭昊伸开阿铁三的手,竟然一片黑紫。

谭鹤壁大惊“怎么会……”

谭昊不慌不忙地问“他的手碰过什么特殊的东西吗?”

谭鹤壁疑虑,使劲的回想着“不知道啊,我们只是扒……”接着又说“司马少辕?”

“这就不奇怪了,传闻飞鹏王在派重要的人物出岭时,会给这个人一种特殊的粉袋。”

“当遇到危险时,拆开粉袋撒出粉末,凡粘上一粒粉末的人都会中毒,如果不能脱身,那就跟敌人同归于尽。而这种粉末还带有一点香味。”

谭鹤壁点头道“哦,原来如此,司马少辕身上确实有个袋子,铁三好奇拆开看了一下,我以为那只是一般的香粉呢。”

接着又说“我还想呢,一个大男人怎么会随身带香粉呢,这飞鹏王真够毒辣的。”

谭昊看着谭鹤壁表情瞬间凝重,道“这就是警告,以后不知道的东西少好奇,尤其是敌人的东西,为这丢了命就是愚蠢至极。”

谭鹤壁就像一个被训斥了的孩子“知道了。”

“给他拿个续魂丹,两三天便可痊愈。”

谭昊走后,谭鹤壁坐到阿铁三床边,轻声的说“没事了,以后不知道的东西就少碰,尤其你到了鹏王岭。”

“哦,对了,我跟爹说了,去鹏王岭的任务就交给你了,这是我极力为你争取的,你可要好好把任务完成。”

“爹还说了,等你把事情做好了,便升你做府中的总管,兄弟你先好好养伤,等你伤好了,我们再说,我先走了。”

三天后。

谭鹤壁带着司马少辕去找谭昊,“谢谭主救命之恩,我的伤已经完全好了。”

谭昊先是一惊,后又仔细观察,并笑道“还真是一点阿铁三的样子也没了。”

“以后要注意,到了鹏王岭更要注意,此去的任务很危险,万事一定要以小心为上。”

“知道了,大伯。”

谭昊面露笑容,微微点头“嗯。”

阿铁三的父亲不仅是谭昊打天下的兄弟,更是谭姓一族的家人,可惜一次围困中力战而死。

那时阿铁三只有两岁多,谭门又只是小门小派,谭昊怕万一发生不测,总得给那些为他战死的兄弟留个根。

所以取名阿铁三,这次任务确实危险,谭昊本不想让他去的,可无奈架不住谭鹤壁的再三请求。

谭昊也明白,年轻人想上位,想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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