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举着师范大学通知书跟他强行斗争的时候,他气急败坏几个耳光下来给我打成了耳膜穿孔。
那会,我是真想让他死。
等我满手满脸血的抬起头,他已经被我用烟灰缸砸的昏迷不醒,头上大洞往外汩汩冒血。
我报了警,打了120。
把我亲手中伤的爸爸送上救护车后,我转身坐上了警车。
来到派出所以后,那个时代的大家一听是我自己把我爸砸进了医院,纷纷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那眼神里的含义,我分明听懂了。
他们说我是不孝女,说能跟爸爸动手的能是什么好人,我这种人就该去少管所关着,实在不行就枪毙算了。
我缓缓抬起头,看着他们每一个人。
我明明没做错什么,但他们的眼神好像把我扒光了似的。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挡在我前面,他就是方清宇,一个警校毕业的实习生。
他比我大三岁,我们是第一次见面。
他在我面前保护着我,陪着我录笔录、等结果。
案子最后结了,没想到满身伤痕和曾经的耳膜穿孔竟成了我的证据,我仓皇下的反击叫“正当防卫”,但我也因此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档案被退回,我被迫揣起档案南下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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