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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塞外远归东方美

发表时间: 2022-12-28

人总是开心一点比较好的,你说呢?

东方美游历天下二十三载,走遍大江南北,他的心情总是很愉悦的。

他喜欢骑最快的马,喝最上等的酒,下最好的馆子,逛最贵的窑子!

他还喜欢独自看着天上的满天繁星于长夜纵歌,同样的他也喜欢看地上的花草树木,他是个热爱生命,珍惜生命,喜爱生命的人。

他从来不会觉得一个人活着是没有意义的,所以他总是那样的开心,那样的无忧无虑。

东方美摘了路边的一朵花,他把花凑在自己的鼻端嗅了嗅。其实并没有什么花香,这也很正常。

不是所有好看的花就代表着它的花蕊里面是馥郁的芳香。

可是他还是喜欢闻,因为这是一种气息,一种很好的气息。

他的牛皮靴子下面有一把刀,一把很大的刀,看起来有他半个人那么大的刀。

没有人能用这样的刀来杀人,也没有人用的习惯这样一把六尺长的刀。你莫要以为拿着一把大刀,江湖上的那些个武林豪杰就会害怕你。

相反,那些个成名高手不但不会怕你拿这样的一把刀,甚至会觉得这样的一把刀,实在是可笑的让人恨不得把牙都笑光了。

可是东方美就用着这样的一把刀,江湖上的人称他为绝刀。

在他不远处的黄土路上躺着一个人,死人!

只要是个人,就会有名字,有家,有朋友,有自己要做的事!

可是死人没有,不管什么人死了,不管死之前他的名字在江湖里传的多么响亮,只要那个人死了,他们就全部只有一个名字——死人!

没有人会喜欢死人,也没有人会记得死人,除了那个人的亲人朋友!

好端端的人怎么会死了呢?就这样躺在这荒郊野外的黄泥土路上。

东方美杀了那个人,用刀杀的,那把六尺长的大刀!

他为什么要杀那个人呢?东方美自己也不知道,他也不明白。他不明白为何这个人也是不由分说的一见面就要置自己于死地。

不过他好像今天比较走运,有个人帮他解决了这个疑问。

:“你就是东方美?地上这个人是你杀的?”

冷,很冷的声音。一个全身被黑布包裹的人就站在那个死人的身旁,他似乎只有一双眼睛,其他的地方全部被那一张黑布包裹的严严实实。

东方美放下了手中的花,无论什么样的花只要不是长在根茎上,那就不是完美的花。

他似乎没有看见那个黑衣人,他的确没有看见,因为他已经背起了那把六尺长的大刀,他打算离开。

“杀了人就想走?天下间若是有这般好的事,那就谁都可以杀人了。”

黑袍人冷笑一声,看着那个背着这样一把大刀的男人,他是特地来找这个男人的。

只是他的消息的确是比不上顺风神耳郭伦打听的快,但他一点都不觉得这有什么,因为以一手上好轻功闻名江湖的顺风神耳现在就躺着他的脚下。

他觉得自己有必要为这个英雄报仇!只要是敢来杀东方美的人,那就都是英雄!

所以他出手了,出手当然不是伸出手,他出手就是要见血,什么血?人血,什么人的血?这一次,是东方美的血!

“看剑!”黑袍人冷冷的说出这句话后,他就好似成了一阵风,黑风!就如同他手上那柄满是倒钩的铁锤一般黑。

黑袍人出的竟不是剑!他背后露出的剑鞘居然是握把,黑血锤的握把。那呼啸而过带着风声的铁锤就像他的人一般。

只是一瞬间就接近了那个背着六尺大刀的男人,那个叫东方美的男人。

东方美的脖子上有一股凉意,风吹过的凉意,可是树上的枯叶一片都没有落下,这不是风,这是一柄砸碎过数十人脑壳的铁锤带来的风。

东方美很喜欢风,但那是天上飘过来的微风,可是背后的并不是!

所以他出刀了,可是他来得及吗?背后的刀实在是太大了,就是将刀握住拿顺,在黑袍人看来都足以将这个恶名昭彰的东方美给脑袋开瓢。

黑血锤闪着光,百炼钢打造的倒勾似乎马上就要将一颗人的头颅给砸碎,黑袍人似乎看见了东方美的头盖骨被掀翻的模样。

一泼鲜血洒落在了黄土路上,艳红的血,和那朵花一样的红。

东方美将刀一把插在地上,他感到很恶心,他想要干呕呕吐出来,他的胃里似乎翻江倒海了,可是他的脸色却是毫无变化。

他已经无法再呕吐,这已经是东方美这三个月以来杀的第七个人。

这比他过去的二十七年来加起来杀的人还要多!他很想自己吐个昏天暗地,可是他的心和身体似乎不是他自己的,只有他的脑子想要呕。

“何必呢?为什么就要死呢?”

直到他发现自己是真的呕吐不出来了,东方美这才将地上的刀重新背了起来。

是啊,为什么要来送死呢?

他开始靠着一棵树干比较粗的树靠坐了下来,他把一只腿往前面伸直,这样他会感觉轻松一些,舒服一些。

无论他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尽量的让自己舒服些,这是他享受生命的一种方式。

只要学会了这种方式,哪怕杀了人,也可以在接下来的舒服日子里迅速的忘记那些不美好的记忆。

是的,在东方美看来,杀人就是一种很糟糕很不美的情绪与画面。

“你若是将欢乐的情绪与美好的回忆始终埋在心里,那么不美丽的情绪就会被冲淡。”

东方美不知道说这句话的人是谁,也忘记了是在哪里听过这句话的了,但是他觉得这句话很好,所以他记下来了。

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很干净很白皙很修长,这样的一双手比绝大多数女人的手都还要好看。

这双手插过花,抱过酒,抓过猪!野猪!当然,这双手也同样杀过人,就在刚才东方美用这双手拔刀又杀了两个人。

但这双手却始终还是那般的好看,手指还是那般的修长,修长的手指长在一双比旁人大了一点的手掌上,那么这双手在别人看起来即不大也不长。

这样的一双手其实最适合的就是握剑,握刀,握拳!

为什么是握而不是拿剑,拿刀。因为握着的剑和刀其实比拿着更快,更稳,更狠!

东方美这次回到洛阳来,只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叫做老板娘的女人,这是他为数不多的一个朋友。

去找老板娘之前,东方美觉得应该先吃一碗面,一碗正宗的牛肉面!而他恰好知道这洛阳城的柳叶巷子里一家百年老字号的牛肉面馆!

想到一片片大如黄土路上漫天飞舞的枫叶般的牛肉,沾着一碟老面馆祖传秘方配制的酱料入口时的快感,还有那一根根无论你牙口多么好都咬不断的长面条,配上碗里的一口面汤。

东方美似乎将那被大风刮起的枫叶黄土,遮盖住眼睛的两个人给忘却了,本来以那条羊肠小道上的秋风与落叶,还有一声声大雁南飞的生音,他就应该忘记那两个人的。

他听到的是生音不是声音。

只有东方美才会把所有有灵性的声音叫做生音,不论是草里的蟋蟀蚂蚱,还是骑快马时的马嘶鸣蹄,亦或者是老板娘那狮子吼一般的嗓门。

他都觉得这是上天给他东方美的恩赐,因为只有他知道,这是属于人间的声音,而不是黑风寨里十七杆长枪的哭嚎之声,也不是一个人在无边荒原里饿的只剩下一口气时,天空中不断盘旋的秃鹰尖锐的嘶鸣。

东方美本该早已忘记那两个鬼的,不说人话,不做人事的不就是鬼吗?本以他那洒脱放荡不羁的心性,杀鬼是不会有如此哀愁的。

因为在他那过往浪迹江湖二十七年的里,他的刀杀过很多做着畜牲都不肯做的事的鬼!可偏偏那些鬼居然和他一样快乐的活着。

“连畜牲都比不过的鬼,却欺压着比水还要柔还要善的人,这样的鬼杀了也就杀了,难不成我是真的如此心软了吗?从塞外回来的我何时变得这般优柔寡断了。”

东方美看了眼手中的那张纸,信纸,这是他从塞外收到的一封迟了一年零六个月的信。

那十八个月里,他背着一把刀,去了塞外荒原,办了一件事,埋了一座山,金山,宝山,心山!或者说如他的生命一般珍贵的山。

“老板娘这次的信怎么有些古怪?还有面瘫的信好像也有些不对劲?”

东方美温润如玉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开心的笑,快乐的笑。

他本就是一个爱笑的人,因为热爱自己热爱生命的人总是开心的时候比较多的。

更何况还是和那些两年多不曾相见的朋友们呢?一个人若是拥有朋友,好朋友,可以为对方付出所有的好朋友,那么请你无论如何都要开心起来。

因为你有朋友!

“难不成是老板娘着急自己嫁不出去了?居然在信里破天荒的有了几分女人的口气。”

东方美摇了摇头,拾起洛阳城门前一颗老槐树下的泥,手指揉搓着一簌簌黄泥,最后放在鼻端嗅了嗅。

:“这是洛阳的气息,也是朋友的气息啊。”

无论什么样的泥土,哪里的泥土。自然是同一个气息味道,可是东方美在指间的泥土上仿佛嗅到了老板娘那乌黑靓丽的长发上飘过的香气,也仿佛闻到了老面馆的辣椒酱的辣香味。

东方美回到了古都洛阳,也回到了江湖武林,这一次他不想喝酒,不想骑马,不想看故乡的云起日落,不是他不喜欢做这些让他舒心欢乐的事了。

而是他觉得第一时间见到自己的朋友,比那些事更有意义,更让自己欢愉,有什么比朋友相见更让人开心的事呢?

至少在东方美看来没有,那么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