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市值百亿的集团继承人,我有个众所周知的癖好——当舔狗。
上大学时,别人追星,我追陈拒青。
他冷着脸推开我递的奶茶,我连夜收购了奶茶连锁店; 他嫌我送的跑车太招摇,我转头把车钥匙塞给他青梅竹马; 就连他和白月光去酒店,我都贴心升级成蜜月套房。
闺蜜揪着我衣领咆哮:“你他妈被下降头了?”
我晃着红酒杯笑而不语。
他们不懂。
最顶级的猎手,往往以猎物的姿态出场。
当陈拒青终于撕开西装扣住我手腕时,他永远不会知道,集团人事部早就拟好了他的卖身合同。
——我要他赔完青春赔余生。
1、“喏,你的舔狗来了。”
学校门口的烧烤摊边,陈拒青的好哥们用手肘抵了抵他,笑得猥琐。
陈拒青转过头来,略显冷漠的眼神中透露着些许满意。
我今天穿着39.9包邮的纯白色T恤,以及价值2W的浅色牛仔裤。
就因为陈拒青随口说了句:“你们这些有钱人,整天把商标当勋章,只有暴发户,才会把身家都穿在身上,真以为这些破铜烂铁能买来品味?”
为了迎合他,我连夜更新了自己的衣柜,为的就是希望可以拉近和他的距离。
全然不顾因为劣质面料,让我身上过敏起红疹。
“我没叫她,是她自己找来的。”
陈拒青故意提高音量,却把空酒杯往我这边推,“非要犯贱。”
我像得了圣旨般端着一张塑料凳坐到了他的身边,小心翼翼地给他倒酒、夹菜。
他心安理得地接受。
他兄弟故意把油手往我T恤上蹭时,陈拒青只是冷笑。
既享受我的难堪,又暗自得意只有他能这样羞辱我。
直到我不小心夹了他不爱吃的韭菜,才皱起了眉。
哦,差点忘了,他家种韭菜,也靠卖韭菜为生。
而这段正是他不想让外人知道的秘密。
“对不起,我……”我卑微地求原谅。
他烦躁地挥挥手。
“再给我兄弟点几斤生蚝。”
他们吃饱喝足,而我却一口都没顾得上吃。
甚至还贴心地跑去前台买了单。
“谢了,兄弟。”
醉醺醺的道谢声此起彼伏,却是对着陈拒青说的。
他懒散地靠在塑料椅上,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仿佛这一切都是他应得的。
晚上十点五十八分,我踩着点把陈拒青送回了男生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