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后,我欠了闺蜜一条命。
她将我介绍给她的竹马宋凛,实则是为了她自己。
嫁给宋凛后的第五年,闺蜜陆晚晚病重,宋凛将我绑了起来。
在地下室里,他满眼猩红地对我说:“清清,我不能失去她,你知道的。”
整整五年,我们是众人眼中的天选夫妻,我以为他和我一样深爱着我。
我错了,错的很彻底。
当陆晚晚钻在宋凛怀里撒娇时,他得到了我的死讯。
他发了疯,可,有什么用呢?
当我睁眼发现被绑在地下室时,便已然知晓了一切。
宋凛将藏在心底的情感展露无遗。
将我的肾和眼角膜捐给陆晚晚,是书里的既定结局。
可我妄想掌控自己的人生。
我看着面色冷峻的宋凛,仍不死心地问他:“宋凛,你当真舍得吗?
你明知道我不是自愿的!”
可宋凛抬眸淡淡地回道:“可只有你和她配型成功了,你不救她,她会死的!”
还未等我开口,他继续喃喃道:“我答应过她的家人,会保护她一辈子。
我不能食言…”是啊,婚礼上,宋凛也曾给我过誓言:今生今世,凡我所有,你皆可拿去。
此生,我们定会恩爱到白头。
他忘了,他的心里眼里只记得对陆晚晚的承诺。
陆晚晚是宋凛的青梅,也是我的闺蜜。
和宋凛从恋爱走到结婚,是陆晚晚一手促成的。
我很信任陆晚晚,因为那一夜,她不顾一切从歹徒手中救下了我。
此后,她所求所想,我都尽力去满足。
我确实欠她一份恩情。
但,捐献器官这件事无异于是要我直接放弃生命。
书中写着,我这一生,不可被夺走器官,否则会伤痛至死。
这一点,深深印记在我的心中。
我小心翼翼劝道:“现在医疗那么发达,在系统里等待,说不定运气好就能碰到合适的肾源呢?”
“你最喜欢我的眼睛了不是吗?
以后我看不见了可怎么办呢?”
可宋凛还是冷着脸回道:“医生说,晚晚等不了那么久了,人该有一颗感恩的心不是吗?”
他的话我全然读懂了。
也许他犹豫过,但一旦知道陆晚晚的病很紧急,他会毅然决然地选择她。
毕竟相识相知三十年的情分,终究是我比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