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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李延玺沈骊珠为主角的古代言情《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由网文大神“妃弄墨”所著的,文章内容一波三折,十分虐心,小说无错版梗概: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主角:李延玺沈骊珠 更新:2024-11-02 03: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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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列表》,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以李延玺沈骊珠为主角的古代言情《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是由网文大神“妃弄墨”所著的,文章内容一波三折,十分虐心,小说无错版梗概: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金陵府官员们慌张迎驾,将太子一行迎进了千金台。
此间热闹散去,但议论声仍在,都围绕着那皇家仪仗是如何如何庄丽,墨羽黑骑是如何如何威风,当然百姓们最好奇的仍是太子天颜。
可惜,太子未露面。
人们只隐约瞧见那十二翎华盖鎏金的鸾驾上,一人衣袍银紫尊贵。
沈骊珠有些恍惚,被齐宝衣拉着告别陆如薇,登上回府的马车。
齐宝衣是知道表姐与太子过往的,或者说京中簪缨世家无人不晓,就连金陵也是有很多高门显贵通晓消息的,她面色小心翼翼地问:“表姐,你……没事吧?”
沈骊珠唇色有些白,捏了捏发凉地指尖,摇头道:“我无碍。”
只是,这样的场景,很难不让人想起三年前那华丽金殿上,压迫、窒息、冰凉感都沉沉倾压下来,将她整个人乃至整颗心都碾碎……无一幸免。
那是太子称自己是李扶渊,跟她在药庐相处时,截然不同的感受。
当他是李扶渊时,她尚且能够将怨恨深压心底。
当他恢复成金尊玉贵的身份,被万人朝拜太子千岁,她眼前涌现的就只有那缠绕了她三年的噩梦般的场景。
沈骊珠喉咙艰涩地吞咽了下,反而安慰表妹,轻声叮嘱,“宝衣你不要担心,回去……也不必告诉外祖母。”
见沈骊珠面色惨白如雪的样子,齐宝衣不敢刺激她,嘴上连声答应。
不过,就算齐宝衣不说,太子已到金陵这么大的消息,齐老太太又焉能不知?
得知沈骊珠出去一趟,回来便回了赏芳院,只派了浅碧过来拜谢,“小姐出去吹了风,有些受凉,怕将病气过给老太太,所以便让奴婢过来代为谢过您的慈爱。”
“叫你家小姐好生歇着吧,且放宽心。”
待浅碧退下后,齐老太太叹息一声,对齐宝衣道:“你表姐这是心病,恐怕得等太子离开金陵才能好,这些日子你这皮猴儿可不许去随意打扰她。”
齐宝衣鬓间步摇金灿灿的,认真点头,“祖母放心,孙女知道。”
…
金陵热闹起来。
太子一改先前在“华阳”诛贪官,斩郡王的凌厉作风,住进千金台后,接见了不少风雅名士,与文人墨客饮宴,赏盛景,观歌舞,看尽金陵风流。
文坛涌现无数赞美太子的诗赋。
一时间,金陵纸贵。
哪怕沈骊珠没出门,也有所耳闻,因为齐家的下人会议论。
特别是家中十几岁的小丫鬟,少女心事总是春,免不得向往京中繁华,天家风姿。
“不知太子殿下是何等绝世风姿,引得这么多文坛大家都争相称颂。”
“听说,跟咱们小姐交好的知府千金,这些时日常伴太子殿下左右,都说她有望被封妃呢。”
“是那位陆小姐吗?可真羡慕她啊。”
沈骊珠坐在轩窗下,翻着表哥齐宣为她找来的古藉医书。
医书纸页泛黄,字迹略微模糊,上面记载的都是些疑难杂症,是游医踏遍山河,描述自己毕生所见所学,一字一句手书下来的,很是有些年头了,是以沈骊珠翻看得很是小心仔细,心神都沉浸了进去。
偶尔歇息时,听见廊下小丫鬟们的闲聊,也只是恍惚一瞬。
心里觉得跟自己并无什么关系了。
太子、东宫、皇城、那些上京华梦、那潋滟沉沉的宫廷,离她遥远得就像是上辈子的事情。
这些传言里,唯一能引起沈骊珠注意的,也只有陆如薇了。
不过,太子对她来说是挥之不去的陈年旧伤,是惊惶,是噩梦,但是对如薇来说,却未必不是良人。
她不能以己度人,就认定陆如薇嫁予太子不好。
这中间牵扯的不止是一场婚嫁,还有利益,涉及陆府满门的荣耀。
就像她当年,为了侯府和宫中做贵妃的姑姑,还有那些虚妄浮华的东西……也曾真心实意的想要嫁给太子一样。
陆如薇也没有选择。
那么,便祝她,得偿所愿吧。
如薇貌美可人,细腻温柔,必定可以讨得太子欢心。
沈骊珠真心的这般希望。
…
那些碎语闲言,沈骊珠自己倒是能泰然处之,浅碧听了却发起了脾气。
“那是天子家事,也是你们能够妄议的,一个个长了几个脑袋?”
“去去去,都给我一边儿去,莫要打扰了小姐清净!”
沈骊珠抬起头,隔着半敞的轩窗,只见碧色衣裳的少女叉腰,气势汹汹地教训着那些小丫鬟们,不禁轻笑了下。
一笑,如莲冷清,临风照水。
很快,浅碧走进来。
沈骊珠斜倚榻上,玉指纤纤翻了一页泛黄的纸卷,对浅碧道:“到底是舅母送来的丫头,你不要对她们太凶。”
虽然从被接到外祖家中起,舅母待她就像亲生女儿般无微不至,伺候的仆婢也是按照表妹院中的人数份例拨给赏芳院的,从来没有给过她寄人篱下的感觉,但“人在屋檐下”却是不可磨灭的事实。
她已经不是十五六岁鲜活年轻,被宠得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了,处事考虑得周全才行。
这些丫鬟一定程度上代表了舅母的脸面,而浅碧是她从京城带来的人,行止都代表着她的意志。
万一令舅母多想就不好了。
浅碧表情还是有些气呼呼的,但沈骊珠说的道理她都懂,“……小姐,奴婢下次会注意的。”
她只是担心小姐听到那些消息……会难过罢了。
浅碧往沈骊珠手边摆着的茶点看了看,除了那盏碧螺春之外,一碟子芙蓉糕竟是半分也未动。
晌午那餐也没动几筷子。
小姐最近吃的越发少了。
作为一个致力于将沈骊珠养得丰腴起来的丫鬟,浅碧不禁有些忧心,瞧着沈骊珠那被一根绸带束起的腰身,纤纤细细的好像被人一掐就能折断似的。
她往前走了几步,凑到沈骊珠身边,“小姐,您这几日胃口不展,今日好像是聚芳斋卖玫瑰酥的日子,我出府一趟,给您买盒回来尝尝?”
聚芳斋是金陵一家做糕饼做了百年的老店,其中玫瑰酥香而不腻,是沈骊珠难得喜欢的东西,但是做玫瑰酥的师傅年事已高,每月只初一和十五才做一次,浅碧每回都去买。
沈骊珠本想说不必,她没有胃口,但是对上浅碧含着期盼的眼睛,又想着自己刚刚才说教过她,此时又拒,怕是要叫浅碧担心了,便改了主意,道:“你且去吧。”
…
浅碧出了府,直奔聚芳斋。
好在玫瑰酥价格昂贵,又限定每人只得购买一盒。
她排队抢到了最后一盒玫瑰酥,高高兴兴地提着食盒往回走。
却不知临窗的茶楼上,站立着两道身影,将她完全的收入眼底。
“殿下,是沈姮姑娘的婢女。”少臣抱臂道。
戴着银色面具的暗衣男子,微微抬了下巴,慵懒扬起的弧度与唇角瑰丽的线条,交映出一抹绝色。
“将人请上来。”
她满手鲜血浓腻,只觉得心下惊颤惶惶。
李延玺一笑,在浅碧回来前,撒开了沈骊珠的手。
浅碧跨进小厨房,绿裙活泼,“小姐,我把鱼线找来了,这样长短的您看可以么?”
一进来,浅碧便发觉两人的气氛有些不对劲。
她家小姐眉眼似有惶惑一闪而过,而那登徒子衣裳半敞,胸膛鲜血尽染。
浅碧将两人都瞧了瞧,下意识觉得不对劲,可又说不上哪里不太对。
只得将鱼线交到沈骊珠手上。
沈骊珠深吸了口气,平复了心境,才接过,“浅碧,烧些热水来。”
“好。”
这边,浅碧熟练地生火,烧水。
那边,沈骊珠净了手,重新走到李延玺身后。
原本断裂在胸口的箭羽,因为那重重一按,已尽数没入身体,而背上只微微冒头的乌金箭尖,却出来了一截,要比先前更容易取出。
沈骊珠微微一怔。
难道……
太子刚刚并非是无缘无故发疯,而是怕她力气小,难以取箭,所以才这般以近乎自伤的方式,将断羽按入身体?
她眼睫忽颤。
又想,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呢?
说到底,还不是为了给他拔箭治伤。
这样的天潢贵胄,生来矜贵傲慢,哪里是为别人考虑半分的性子,不然三年前也不会……
想着,沈骊珠定了定心神,只希望尽快给太子治好伤,把这尊瘟神给送走。
她指尖轻盈又灵活,将鱼线小心缠上箭头的倒勾处。
打结,系紧。
然后,拽住鱼线尾端,用力往外一拉——
断箭穿膛而过,哐当一声,落入铜盘里,鲜血飙射而出。
李延玺脸色一霎苍白,不禁沉沉地闷哼了声,身体也有一瞬似绷紧到极致的弓弦,而后骤然松软下来。
沈骊珠却不顾溅在自己额头、面纱、衣裳上的污血,早已拿起洒了止血散的棉片,将前后两处伤口按住。
待血渐渐止住,沈骊珠才给他胸前、后背缠上纱布固定。
一圈圈缠绕。
身前的女子偶尔用清冷的声音叫他“抬手”。
她微微弯腰,光洁的额头沁着点点晶莹的薄汗。
颊边一抹晕开的血迹,给清冷的眉眼蓦地添了几丝艳色。
她眼睫低垂着,神色专注且认真,仿佛没有注意到他打量的目光,只专心地给他包扎。
李延玺却至此移不开眼。
谁都知道,大晋储君不爱女色。东宫至今连半个美妾宠姬都没有。
太子并不曾这般近距离地打量过一个女子。
她的发丝随着弯腰的举动,落了一缕在他的小臂上,像是青萝缠绕,在那些清苦沉涩的药香之下,隐约有着柔软而明艳的香气,若有似无的。
就这么勾上了心尖……轻而易举。
身上的痛楚都仿佛被分散了些许。
李延玺搭在膝盖上的长指动了动,忽然就好奇起这姑娘的真容来。
他开口提醒道,“姑娘,面纱脏了。”
沈骊珠恰好给太子包扎完,起身退开一步,闻言垂眸瞥了眼面纱和衣裳处的血污,连眉都不曾蹙一下,淡淡道了句,“无妨。”
但,心头已经不欲要了。
李延玺却当沈骊珠是医者仁心,连衣裳被血污弄脏都不介意。
那上面……
是他的血。
李延玺心头似被什么勾了勾,蓦然间掠过奇异的柔软。
然后,便连一贯矜贵散漫的语气都温软了些许,“弄脏了姑娘的面纱和衣裙,总归是我的不是。只不过在下如今遭难,身无长物,待得日后……归家,必定以华衣美服、绸缎千金为姑娘双手奉之。”
这是大晋太子的允诺。
价值千金。
沈骊珠心知李延玺的身份,对于这话自然是相信的。
但是,她一边整理药箱,一边淡声道:“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我,并不喜爱那些。”
正在生火烧水的浅碧,微微别过脸去,眼底隐约浮动着几缕细碎晶莹。
哪有芳华正好的女子不爱华衣?
小姐从前也是活泼俏丽的女儿家,姿容是一众姐妹里最为出色的。
侯府嫡女,生来尊贵,被锦衣华服的娇养着,不识愁滋味,每日里最大的烦恼,可能就是今个儿穿什么衣裳,梳什么头发,用什么胭脂,画什么妆容了。
所以,她与……轻红,一个最擅长梳各种各样漂亮的发髻,一个最擅长描眉点妆,每天都将小姐打扮得漂漂亮亮。
但,一切从三年前那场宫廷夜宴便改变。
小姐不再爱笑,也不再喜红妆,甚至起初连昔时最爱的揽镜自照都不敢,因为她的脸……毁掉了。
为了救下她和轻红。
老夫人不许府医给小姐医治。
小姐的颊边从此留下一道浅白的疤痕。
浅碧读书不多,却怔怔地想,这便是书上说的白璧生瑕了吧。
之后,小姐便长期以纱掩面,遮住了曾经名动上京却又一夜被毁的光艳容颜。
原本活泼明艳爱笑爱闹的性子变得沉闷寡言,过于的循规蹈矩,明明是花季,却穿着白、青、墨兰等颜色老气的衣物,也不戴任何的首饰头面,只着青衣素钗,再也找不到从前的半分痕迹。
就好像曾经那个明媚光艳的少女……彻彻底底的被抹杀掉了。
想起从前般般,浅碧眼眶滚烫,而后恨恨地想:
‘都怪那天杀的狗太子!’
浅碧还不知道她心里怨恨的那个狗太子,此时就在眼前。
不然浅碧肯定要准备“弑君”了。
这也是沈骊珠不敢告诉浅碧,李延玺身份的原因。
怕她做出什么冲动之举。
她此生所剩的东西已经不多,不愿再失去浅碧。
沈骊珠眼睫微垂,想了想,又清清淡淡地道:“我喜欢银子,公子若是一定要报答,不如折换成现银给我吧。”
浅碧有些吃惊地圆滚了眼睛。
小姐什么时候喜欢金银这等俗物了?!
从前是侯府嫡女,贵妃侄女,娇宠无双,哪里会把钱财放在心上?
而后遭逢大变,小姐连红妆华裳都不在意了,怎么会在意银子这等俗物?
浅碧心有疑虑。
只觉得今日小姐有些不同寻常……
她惊疑的眼波一转,落到那男子身上,心下掠过一丝恍悟。
这人看向小姐的眼神似是灼灼,怎么瞧都是不怀好意!
小姐将自己说成是喜爱金银的俗人,想必也是避免惹上麻烦罢。
浅碧不愧是跟了沈骊珠多年的人,知道她心中的所思所想,没错,沈骊珠的确是这样想的。
自古人情债最难偿还。
她不愿跟太子沾染上半分关系。
既是病患与医者,银货两讫,各断因果最好。
为此,沈骊珠不介意被对方误会是喜爱金银的俗人。
她又补充了一句,“对了,公子今日用了上好的金疮药,止血散,还踩坏了我墙角种的药材,加上衣裳钱和看诊费,诚惠十两金。”
十两金,过分昂贵的数目,可以说是明晃晃的敲竹杠了。
不过,沈骊珠相信,太子殿下给得起,才这样开口。
世间男子大多欣赏不张扬媚俗的女子,厌恶傲慢、跋扈、贪婪。
果然,太子殿下温软了片刻的声音,恢复成了一贯的慵懒散漫,透着矜贵的疏离感,“好,既是姑娘所求,那便……如你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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