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的美文同人小说《异世葬仙路》,由网络作家“佚名”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一个国际地下世界的王者重回都市,找到战友的妹妹,贴身保护,重回校园,从此莺歌燕舞,而后又揭开身世之谜,进入高层角逐,布控全世界!
《异世葬仙路》精彩片段
盘古开天辟地,力竭而亡,身化万物;圣母女娲捏泥造人,人祖伏羲开创先天八卦,教化万民,使人族趋利避凶,神农遍尝百草,燧人氏钻木取火……
上古的神话到底是不是真的?这世上到底有没有仙出现过?西周的封神之战真的在这神州大地上发生过吗?
叶枫合上手中泛黄的孤本古书,看着院内合欢树的树叶在金黄的残阳光中轻轻的飘落到地上,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上古先民或踏着飞剑、或御风而行的画面。
这几年,叶枫踏遍整个神州大地,去过昆仑,上过蜀山,甚至在神农架内呆过一年,为的就是想要找到有仙存世的证据。可是却一无所获,有时他在想神话故事中的主角,上古的先民们是不是也像恐龙一样,因为某个原因,在极短时间内消失了。
找不到来源,弄不清原因,反正上古时代结束了,那些飞天遁地的仙人们消失了,只留下了他们的传说,在人世间流传了几千年。
叶枫是一个孤儿,是跟着一个老道士长大的。据道士讲,叶枫是他在一个树林中捡到的,当时包裹他的毛毯上沾染了一些血迹,很有可能是他的父母遭到敌人追杀,陷入绝境,不想孩子夭折,所以把他放在了枯草中。
对于父母,叶枫说不上是恨,还是爱,就像老道士猜想的一样,他的父母很有可能是要保护他,才他把遗弃在了枯草中,他们并没有做错。所以,那些被父母抛弃的孤儿对于父母应有的痛恨,叶枫根本就没有产生过,但也从未发下什么大宏远,像沉香一样千里寻母。
叶枫从小跟着老道士,虽然没有过过什么大富大贵的生活,但是最起码顿顿有饭吃,年年有新衣,偶尔还可以改改伙食,吃上一两顿肉。那些肉不知道是道士从哪里弄来的,味道甜美香酥,堪称美味,让叶枫几度怀疑那不是肉。
这样的生活让叶枫很满足,虽然他嘴上没说什么,但在心里却把老道士当成了最亲的人,每天为他洗衣做饭,一来是要偿还他的养育之恩,二来却是尽着人子的义务。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叶枫十二岁那年,老道士忽然把冷枫带到道观的正殿上,拜了三清,然后就打发叶枫下山了。
叶枫一听老道士的话,两眼当时就红了,跪在地上,一边给老道士磕头,一边询问是否是自己做错了什么。
老道士看着跪拜在地上的叶枫,浑浊的双眼也是满蓄泪水,伸出枯瘦粗糙的双手将叶枫搀扶起来,告诉叶枫不是他做错了什么,而是自己有感,大限已至,不想看到叶枫难过,所以才打发他下山的。
这一下,叶枫更急了,大限将至岂不是说老道士要死了。叶枫宁愿是老道士对自己不满意要赶自己下山,也不愿老道士坐化呀,毕竟他是真心的把老道士当成了亲人。
这一夜,叶枫和老道士谈了一夜,这一夜也是改变叶枫命运的一夜。因为在那个夜晚,叶枫知道了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彻底的颠覆了他的认知。
原来老道士已经活了一百五十岁,而他之所以能够活着么长时间,竟然就是因为他交给叶枫的每天早上控制呼吸的方法,老道士说这是吐纳之法。
这一夜,也让叶枫对长生之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第二天,叶枫果断的背着包裹下山了,他不知道老道士到底有没有死,因为他没有去看,他不想让自己难受,也不想让老道士难受。他知道老道士修道一百多年,早就看透了生死,相信他会安详的逝去。
十二岁的叶枫下了山,来到繁华的都市,看到过城市的繁荣奢靡,也见到过真正的黑暗之处,衣不遮体,住无所,吃无食的贫民窟,见过人心的冷漠,也见过至善纯真的笑脸。
叶枫就像一个傍观者一样观察着这个世界,他的心态越来越超然,修炼吐纳之法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就在他十五岁那年,叶枫震惊的发现自己的体内竟然产生一丝如头发丝般粗细的气流。
叶枫震惊过后是无边的兴奋,因为他听老道士说过,这丝气便是传说中的内家真气,当世无一人能够练出气,就连老道士都没有。
自从这丝气出现之后,冷枫练习吐纳之法更加勤奋了,可是让他心慌的是,无论他怎么多么努力,那丝气却丝毫没有增长。这把叶枫急坏了,修炼吐纳之法是叶枫所知的唯一可以延长寿命的方法。
真气不增长,就代表着叶枫的修炼不再起作用了,他也只能比老道士多活一段时间,寿命不会再增加了。
倒不是说叶枫怕死,而是他想要探寻长生之谜,想要知道这世上是否真的有仙。
自从发现吐纳之法无法让真气增长之后,叶枫就开始探寻神州大陆上的历史名地和神话中的道场,期待可以找到长生之法。
叶枫曾徒步丈量姬水,观察姬水两岸,隐隐间他发现姬水两岸似有帝皇之气庇佑。为此,他在姬水呆了两个月,感受那种气势,竟让他体内的真气增长了一点儿,带到那种气势不起作用后,他对着姬水拜了三拜,离开了哪里。
之后他来到了黄河。浪涛翻滚,水声轰鸣,气势如虹,直冲云霄。叶枫觉得这不是一条河,分明是一条被镇压在黄土高原上的龙。
叶枫来到唐古拉山,盘坐在黄河的起源地,修习吐纳之法,感受整条黄河的脉动,他似有一种腾云架雾的感觉,好像自己如真龙冲天而起。
又是三个月后,冷枫体内的真气已经如毛线般粗细。离开黄河之后,他又去往了蜀山,武当,昆仑,泰山等地。在此期间,他更是修习了太极拳、形意拳、八卦掌等武学。
三年后,叶枫重新回到都市,此时他体内的真气已经如婴儿手指般粗细,也正是在这之后,真气再无增长过。
十八岁,叶枫俨然已经是一代武学宗师,身形比子弹快,力可抗万斤。知道真气提升无望之后,叶枫重入都市,进入大学学习了考古,古文,历史等课程,更是取得多个博士学位,震惊了全世界,可是当各国、各界的人想要聘请叶枫时,他却如蒸发了一般,消失的无影无踪。
出了大学校园后,叶枫混迹古玩界,挖掘各地的古墓,找到了很多孤本,古物,了解了更多神话和上古时代的事情,也对飞天遁地,腾云驾雾的仙人更加向往了。
现在,已经有三十岁的叶枫在首都的老胡同街,买下了一个小四合院,过着隐士般的日子。
他没有工作,只是天天研究研究那些孤本古书,易经,道经等书,偶尔练练书法,看看时尚杂志,或者跑到那个豪门公主的生日聚会上,饱饱眼福,解解馋虫,当然他是没有请帖,靠着肉眼难见的速度混进来的。
不得不说,叶枫是一个很吸引女性的男人,凌乱的头发,有些唏嘘的胡子茬,深邃如星辰般的眼睛,偏偏还散发着一股超然物外的气质,这所有的一切就像迷药一样让那些贵族少妇,御姐,萝莉们着迷。
可是叶枫知道自己的情况,就算是他的真气无法在增长,他也有自信可以活两百年以上。他不想看着自己爱的女人红颜逝去,颜容凋零,最后倒在自己的怀里,所以他对女人一向是拒于心外,可能这也是老道士为什么去找个荒山的道观过一辈子的原因。
尽管有无数的名媛向叶枫表达过爱意,可是叶枫总是一笑而过,谈谈的拒绝,让她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夕阳已经隐去了头,夜幕降了下来,天京城内的霓虹灯亮了起来,红红绿绿,七彩纷呈,如果有人站在天空俯视天京城,可以看到一片光的海洋。
叶枫抚了抚头,将思维从上古神话中拉了回来,轻轻的叹了一口气。
“上古时代,先民们拥有强大的力量,可上达碧落,下至黄泉,然而,现今已是末法时代,真是让人悲叹、痛恨、不甘呀!”
站起身来,叶枫将孤本放入书房内的书架上,穿了一件外套,准备出去把晚饭解决了。
虽然叶枫的修为已经超越宗师,可以三天不吃饭,不喝水也没关系,但是他仍然坚持一天三餐,偶尔还吃个宵夜。
这看起来很让人蛋疼,你说你丫是不是闲着没事干,没看见那些白领,灰领们恨不得不吃饭,把吃饭的时间用到工作上,你说这不是浪费时间吗?
但是如果你拿这个问题去问叶枫,恐怕会被雷到里嫩外焦,因为这厮会甩一甩他那有些凌乱的头发,跟你说一句:“每天三顿饭,证明我还活着,还存在在这个世上。”
没错叶枫每天坚持一日三餐,就是要提醒自己,还活在这个尘世中。其实这也是叶枫的悲哀。
童年本是一个孩子对外界好奇心最重的时候,可是叶枫却在道观中度过了这一重要时期,等到他终于下山了,却又因为那一次和老道士的谈话,开始追逐神话,探寻长生。
而今,他达到了末法时代人类所能到达的巅峰,再次回到都市时,更加超然物外了。
如战场一般的商场,在叶枫看来就是孩子过家家,如果他想要聚财,完全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世界上排名前十的富豪。
至于政治,就更不用说了,美国那头马很厉害,很优秀,可是叶枫只用对着他千米以外,遥控一指,没有声响,没有预兆,他就会回归主的怀抱。
所以说,叶枫在这个世界上是孤独的,他要用一日三餐的方法证明自己还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
天京城的夜晚很美,在这个现代化的城市里,夜生活是很丰富的。
每当夜晚到来时,猎艳者,卖肉者,还有一个个在白天是“正人君子”的人们都卸下了伪装,开始放纵自己。
叶枫从小胡同中出来,朝着丽人会所走去。他没有开车,当然他也没有车。他享受脚踏大地,徒步丈量这片大地的滋味。
丽人会所是一个高级会所,也是一个会员制的会所。但凡能够进这个会所的人,非富即贵。在这里,每年的会费都要五十万,并且还要身份显贵,并有老会员引荐才可以加入。
叶枫虽然是朝着丽人会所走去,但丽人会所却不是他的目的地。他要吃饭的地方是丽人会所旁边的一个饭馆,没错就是一个饭馆。
在一个高级会所的旁边竟然会有一个小饭馆,很让人觉得不可思议。曾经有很多人都认为这个饭馆肯定会立马倒闭,甚至饭馆老板还会遭遇麻烦。
只是让那些等着看热闹的大跌眼镜的是,这个饭馆不仅开了下去,而且偶尔还会有几个达官显贵进来吃几碗烩面,并且大赞正宗。
叶枫是这里的老客,三年来几乎雷打不动,天天晚上一碗烩面。
“呦,叶老弟,你来了,老规矩还是一碗烩面,怎么样?”
饭馆的老板,一位年约六十的老汉,刘老三,看到叶枫进来,马上满脸笑容的喊道,像是几十年的老街坊一样招呼着。
“呵呵,还是三哥你了解我。没错还是一碗烩面。”叶枫也是面带笑容的说道。
“好嘞,稍等一下,马上好!”
刘老三转身进入厨房,一阵忙活,而叶枫却百无聊赖的看着丽人会所门口的人进人出,忽然叶枫笑了。
“人还真是奇怪的动物,在身份不如自己的人面前,趾高气昂,仰头挺胸,一脸傲气,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表情,可是一遇到比自己身份高的人,就马上换了一副嘴脸,卑躬屈膝,点头哈腰,就差没把全世界的马腿给拍完。真是好笑,可笑。”
叶枫心中想着,脸上的自嘲更浓了,天道之下皆蝼蚁,可怜世人却不自知,以为可以踩着别人登临绝顶,岂知在达到面前,这一切都是虚幻的。
“呵呵,我有什么资格笑别人,难道自己不是蝼蚁吗?”想到这里,叶枫的表情很无奈,双眼也有些暗淡。
“叶老弟,你怎么了,为何如此沮丧?可是遇到了什么难处,不妨跟老头我说说,老头我虽然没什么本事,但还能办一些事情!”
刘老三当年第一天在这里开店,所有人都不看好他,鄙视者有,讽刺者有,但叶枫却是第一个进店吃饭的,再加上叶枫的脾气很对刘老三的胃口,所以刘老三是真正把叶枫当成了朋友,看到叶枫似有难处,所以想要帮一把。为了这个朋友,哪怕动用那层关系,在刘老三看来也是值得的。
叶枫看着刘老三关切的眼神,心中一暖,他知道刘老三是真正关心自己,不过自己无奈的事情是追道成仙,他又怎能帮助自己呢?
“三哥,谢谢!还没到绝路,如果真的没办法,我一定找你帮忙!”有时善意的谎言比实话实说更合适,叶枫撒了一个小小的谎言,他不能实话实说,又不能直接拒绝的说,“这件事,你帮不了我!”所以那样说更好。
“奥,那行,有用到老哥的地方,你可一定要开口呀!来,快关门了,剩下来的面条有点多,都给你煮了,趁热吃吧!”刘老三把一大碗烩面推到叶枫面前,说道。
“嗯,三哥,技术有长进呀,这面更香了!”叶枫一边往嘴里塞着面条,一边朝刘老三竖了个大拇指,称赞道。
“呵呵,你小子,这嘴什么时候也这么甜了!”虽然明知道叶枫是故意讨他欢心,刘老三还是很开心。
叶枫吃饭的速度很快,一大碗烩面,转眼间就进了肚子。擦了擦嘴,他意犹未尽的对刘老三说;“三个,你这烩面,我都吃了三年了,还是没吃够呀!”
“哈哈,吃不够那好办呀,以后你天天顿顿来吃,我都没意见。哎,对了,你等会儿,今天有人送了我一瓶好酒,咱哥俩好好喝两杯。”
刘老三说着,转身进屋拿出来一瓶包装很精致的酒,又进厨房端了两盘凉菜出来。
“三哥,这什么酒呀,怎么没有写名字呀?不会是假的吧?”叶枫拿起那瓶酒看了看,对着刘老三说道。
刘老三浑浊的两眼一翻,没好气的说道,“你小子懂个屁呀,这是特供茅台,写个屁名字呀!”
“呀,特供呀,好东西呀,我可要好好尝尝!”叶枫两眼放光的看着那瓶特供酒,差点没流口水。
其实,叶枫早就知道这是特供酒,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加普通一点儿,才装作不知道。叶枫早就有超越宗师的修为,附带着他的脑子也更加清晰,智商估计和爱因斯坦不相上下,所以这些年,他不仅修炼武功,更加将科技研究了一遍。
至于酒,更是熟悉的不行,他曾经潜入某位大佬家把特供酒和特供烟全部偷走了。当时这件事引起了很大的轰动,不过只是在国家的高层中传开,至于平头老百姓还是不知道的。为此那些保镖和教官遭了秧,全部被撤了职。
最后,华夏国出动了国安和神秘的龙组调查这件事情,但是叶枫动的手脚,他们怎么可能查得到,只好不了了之。
“咦,不对呀三哥,特供都是给那些国家大佬们供应的,怎么会有人送给你,难道你是某位开国大将,隐居都市。我靠,那我不是结交了贵人。”叶枫嘴上这么说着,脸上却带着笑容,明显是在调侃刘老三。
“呵呵,我是个屁开国名将,只是当年帮助了别人,现在人家还恩情罢了。好了,都是陈谷子烂芝麻了,不说了,咱们喝酒。”刘老三脸上怀念的表情一闪而过,便喊着喝酒。
显然,这个饭店老板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人,不过叶枫也不在意,他把刘老三当作朋友,不回去深究他的过去,只管喝酒。
特供酒的确是好酒,两人喝得很尽兴可能是因为刚才的事让刘老三心中有些感伤,所以,他喝的一塌糊涂。
叶枫将他扶到房间内的床上,为他盖了被子,锁上门,转身朝四合院走去。
有些时候醉酒也是一种乐趣,所以叶枫并没有用功力驱散体内的酒精,带着些许醉意朝家中赶去。
已经快十点钟了,街面上的人很少了,该回家的回家了,该找小三的找小三去了。叶枫晃晃悠悠,一边走着,一边看着夜景,心情挺不错。
忽然,叶枫瞳孔一缩,看到前面一辆宝马7的旁边两个男人正把着一个女子往车内拖。用脚趾头想,叶枫也知道是这女子着了那几个银男们的招,被下了迷药,不过,叶枫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活好人,没有做了好事,再写日记的习惯,所以,只当没看到,仍自优哉游哉的朝着家中走去。
两个贱男也看到了叶枫,不过看装扮就知道叶枫没有权势,所以也只是恶狠狠的盯了叶枫几眼,就又眼神火热的看向那女子,更加卖力的把她往车里拖。
也许是冥冥中自有天意,命运不该这女子遭此劫难,就在她快被拖入车内,而叶枫与车身擦肩而过时,她竟然醒了。
兰心月此时心中很恐慌,她和元坤是在一个大院长大的,他们的爷爷都是开国名将,身份相当,两人也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
可是,因为元坤是元家的独子,所以受到了整个元家宠溺,再加上在有心人的挑拨和恶意引导下,元坤变得越来越纨绔,成为天京城内人人唾骂的对象。
在一帮手下的翻风点火下,本就对兰心月垂涎已久的元坤开始对兰心月展开了强烈的进攻,想要将之收归后宫。
可是对元坤知根知底的兰心月早就看不起自己这个青梅竹马的玩伴,自从她对元坤几次劝告无效后,她就对元坤失望了,也就疏远了他,又怎么会接受他呢?
常年的纨绔生涯早就造成了元坤暴虐的性格,兰心月的几次拒绝已经让他心生怒火。他早就把自己看成了天京城内的霸王,想着自己想要找人上床,招招手,恐怕排队的人能够绕着天京城围一圈,可是老子低身下气又是鲜花,又是钻石戒指的,这个贱人竟然不理不睬,这是在逼老子动粗。
元家是天京城的大家族,没想到这代传人竟然这么二,也算是家门不行,他所说的东西也许可以打动一些平民女孩,但是想俘虏同是开国功臣之后的兰心月是不可能的。
所以,元坤彻底生气了,就想了这么一出骗局,利用兰心月的同学,将她骗到这里,给她下了迷药。
兰心月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一直都很信任的室友,竟然会出卖自己,此时她心中那叫一个恨,还很恐慌,如果自己今天晚上真的被元坤这个畜生给……那个了,恐怕她们家族为了遮丑,不会将这件事公开,反而会利益交换,然后两大家族为了遮挡这件事让两人闪电结婚。
兰心月虽然知道豪门中女人是没有婚姻自由的,大多数最后都成了政治的牺牲品,但是她不想嫁给元坤这个人渣,更不想用这种方法嫁给他。
有些迷糊的兰心月,隐约间看到车对面有人走过,这让她心中一阵激动,她就像一个抓住草绳的坠崖者一般将叶枫当成了她的救命草绳。
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力气,居然一把推开元坤和他的跟班,朝着叶枫扑来。
兰心月扑到叶枫身上,脸色潮红,呼吸有些急促,她紧紧的搂着叶枫,生怕这根救命稻草飘走了。
“先生,救救我,那两个男人给我下了迷药,要强奸我,求求你,救救我,到时候,我一定会重重的谢你的。”兰心月带着哭腔对叶枫哀求道。
“哪来的野种,快放开我们家老大的马子,想找死呀!”
元坤的跟班,狐假虎威,嚣张惯了,看到兰心月竟然逃跑并且抱在叶枫身上,害怕老大生气,赶忙厉喊道。
元坤眼神阴毒,脸色很难看,“这个女人,平时连碰都不让我碰,现在竟然像贱人一样搂着那个野种的脖子,还把嘴往他的脸上凑,果然是个贱人。”
其实元坤也不想一想,他给兰心月下的是一种叫“修女也疯狂”的混合型春药,先让人昏迷,之后又发情。兰心月能够坚持清醒一会儿就已经很不错了,至于像章鱼一样缠在叶枫的身上,完全是在作用下的本能反应。
叶枫看了看已经开始控制不住自己的兰心月,果断的在她撕扯自己衣服之前,点了一下她脊骨上方的一个穴位,将她弄晕了。
“哎,想要享受桃花运,要有桃花命呀,可惜哥没这个命呀!所以只好先把你弄晕了,省的你诱惑我犯罪。”叶枫撇了撇嘴,说道。
“哼,野种,还算你识相,赶快把那女人叫出来!然后自己扇自己一百下,本少爷就把你当个屁放了。”元坤听到叶枫的嘀咕声,理所当然的认为是叶枫怕惹祸上身,所以才把兰心月弄晕,想要讨好自己。
叶枫却郁闷了,也不知道这厮的优越感是哪里来的,他还真以为自己是天下第一呀,我说要把人交给你了吗?没有呀。哎,这货没救了。
“对,赶紧把人交过来,然后跪下来,自己扇自己一百下,说不定我们少爷心情好就放了你。”恶奴果然是恶奴,心肠比主子还狠毒,这家伙不仅要让叶枫自己扇自己,还要他跪下来扇,果然恶毒呀!
叶枫本来是不想要管这件事,但是既然这个女子没有自暴自弃,抓住了自己这根救命稻草,怎么说也要施一施援手呀。还这两个贱男的态度和话语已经触犯到了叶枫的底线,所以更要管这件事,不仅要管,还要惩罚惩罚这两个家伙。
“我说两位你们的自我感觉也太好了吧!我什么时候说要把人交给你们了。”叶枫想看傻瓜一样看着元坤两人,讽刺道。
“妈的,野种,你说什么,你想找死呀,知不知道,我们少爷是谁?我们少爷是开国名将元元帅的孙子,得罪了我们家少爷,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一听叶枫的话,元坤两人气的脸色铁青,尤其是叶枫的眼神更让两人受不了,那是什么眼神,我感觉怎么像我看白痴的时候用的眼神。妈的,原来这小子把我当成了白痴,该死,所以跟班立马气急败坏的叫道。
“小狗,不再多说,给本少我废了他的四肢,让他下辈子躺在床上反省。”元坤阴侧又不失怨毒的说道。
“是,少爷。嘿嘿,杂种,你完蛋了!”
跟班得了少爷的命令,想得到了圣旨一样,气势汹汹的朝着叶枫扑来。
叶枫心中一惊,这个家伙不愧是人人怨恨又不敢反抗的恶霸,只是顶他一句,就要废我四肢,可以想象以前有多少人遭了他的毒手,今天我就替天行道一回。
元坤的跟班很兴奋,做一个跟班很不容易,做一个元坤的跟班更不容易。他为了家族,自愿做了元坤的跟班,替他鞍前马后,可是元坤性格暴虐,心情稍有不顺,就动手打人,而更多次就是打他。所以,慢慢的他的心理就变得变态了,一旦有机会打人,他就会毫不手下留情,把对方当成元坤来打。
“杂种,去死吧。”跟班嘴中喊着,抬手就是一拳朝着叶枫的面门打来,虽然这个家伙被酒色掏空了身体,但是好像练过几天花架子功夫,这一拳下来,如果是普通人,肯定会被砸断鼻梁骨,血肉横飞。
可是叶枫是普通人嘛,当然不是,人家是超越了宗师的武学高手,岂会被一拳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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