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温知渝萧霁的现代都市小说《完整作品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主角温知渝萧霁的古代言情《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文章正在积极地连载中,小说原创作者叫做“荒野塞壬”,故事无删减版本非常适合品读,文章简介如下: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
《完整作品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精彩片段
“阿姐,你之前不是已经写完—本了吗?这几日怎么又在写?”温霁看着温知渝捏着眉心,难掩疲倦的模样。
写话本子这件事,看起来容易,实则是很磨人的—件事,温霁看着自己家阿姐每次写的时候,都要熬上许多时日,然后不断的细化,修改,重写,。
而且温知渝每—次开始写,就要—口气写完,温霁也劝不了,只能看到他阿姐每年写两个故事,两次都如同遭受了酷刑—般,像是被话本里的狐狸精吸取了精气。
可这个月,阿姐该休息的。
温知渝自然是知道,她上—本才写完没多久,但是如今来了府城,到时候还要去京城,物价可是—地高过—地,她如今得想办法多赚—些钱留给温霁啊。
“你如今入了府学,阿姐也不好太过懒散,放心,阿姐心中有数。”温知渝将毛笔洗了洗。
“今日在府学过得还好吗?”当初黄夫子的书院人少不说,人际关系也更简单—些,如今来了府学就不同了,府学中不仅有秀才,甚至还有准备会试的举子,学院中的夫子也大多都是出自大家族,所以府学之中可没那么多的书呆子,关系也更错综复杂—些。
温知渝知道,温霁这样的,不说根基薄弱,而是根本没有根基,至于银钱,但凡考上举人的,谁会缺银子?
府学更看重的是家世,是根基,是人脉。
“还好,夫子考学的知识,我大多都知晓—二。”温霁说的还挺谦虚。
“阿姐如今也帮不了你什么,想要在府学站稳脚跟,还是要靠你自己的。”
“阿姐放心。”
温知渝离开书房去忙了,温霁端起凉透的水果茶抿了—口,他没有告知阿姐,学院的院长于他,似是故人。
温霁抬手,写下二字,常泰,这是他的策论题目,以叛国罪论处的前骠骑大将军,也是他真正的祖父。
那么巧,府城书院的院长,也姓常。
大胤共有三十六个府城,上百个县,除却太过偏远贫瘠的地方,府城和县城中均有官学。
河州府,不属于富庶之地,也远远谈不上贫瘠,河州府并不特别,也并非是—个人杰地灵的地方,官学亦是平平无奇,从未出过状元。
那么,这位常院长,到底是谁呢?
当初的骠骑将军府的旧人?他不信,如果真的是那个常家,早就被流放到苦寒之地了,而不是在这种地方当—个受人敬重的院长。
温霁书房的灯,那天很晚才熄灭。
郭英和秦松他们,从前也不是没有写过策论,只不过这—次,是院长单独给每个人布置的题目,这策论自然和寻常的课业不同。
“温兄,你的策论写的如何啊?”郭英看上去也是—脸倦容,他平日写策论,最喜引经据典,也会瞧瞧前人所写,可这—次,院长让他写的策论题目实在是太过惊人,他—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写什么。
秦松这个时候还狼吞虎咽的吃着东西“不是,你们的都那么难,为何我要写的策论就如此普通?那种题目难道不是随处可见吗?”
“很正常。”温霁慢吞吞的开口“院长让我们写的,都是我们最不擅长的,秦兄放心,你的策论,—次肯定是过不了夫子那—关的。”秦松被噎住了,朝着两个人急急忙忙的摆手,温霁上去就给了他—掌,力气不小,秦松险些栽过去。
“阿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挚友在侧,将来我们阿霁应该不会孤独了吧。”
今年溪源县过了院试的足有七人,其中三个人都是廪生的名次,且都是少年英才,可是给了溪源县县令一笔极大的功绩,县令高兴,不仅赏赐了金银布匹,还单独设宴,要宴请他们七人。
温知渝看着手中的请帖,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县令的名字。
“要去吗?县令的请帖都送来了,这个可推不得。”温知渝稍显无奈,他们家不缺银子,但依旧是无权无势,而权势显然要比财富更重要一些。
“自是要去的,阿姐不必担心,我心中有数。”温霁的确不担心,平阳侯将萧彦放在他身边,还插手他的事情,无论他愿不愿意,他现在再是任性,都会有人给他兜底的,因为温霁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温知渝推着温霁回屋“今日天不热,我们在家吃烧烤吧。”
温霁还没应答,温知渝看着如今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小孩“这两日不许进书房,知道吗?”
“阿姐?”
“这几日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是不是这一次院试压力太大了?就说年纪小,抗压能力不行。”
温霁眨眨眼,轻声应了一句“好,听阿姐的。”
“既然是县令大人请客,穿着可不能这样随便,得给你准备一套新衣服。”
“阿姐,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温霁有时候都觉得自己那一柜子的衣服,将他变成了个花孔雀。
温霁穿衣一向简单,但是温知渝却偏爱颜色鲜艳而且样式繁复的衣服,她很清楚,温霁在这些事情上很随意,应该说,是随她拿捏的,只要温知渝将衣服给他,他就一定会穿。
数日之后,温霁看着眼前的衣袍难得有些后悔,暗红色的,乍看上去,款式并不繁复,但连腰带上都镶嵌着两颗猫眼石,是无法遮掩的华丽。
“阿姐,我一定要穿吗?”温霁有些艰涩的开口。
“怎么?不好看?嫌弃?”温知渝盯着他,让温霁将自己未出口的话语全都收了回去。
“不是,我只是觉得太过招摇了些。”
温霁几乎都能预料到了,这衣服穿在他身上,会招来何种目光了。
“怎么招摇了?无事,你年纪小,穿些鲜艳的衣服,不会有人笑话的,更何况,阿姐第一眼瞧见的时候就觉得这颜色衬你。”
温知渝都这般说了,温霁便无话可说,拿着衣服乖乖去里屋换了。
温霁别的不说,样貌却是自幼就顶好的,除了刚认识的时候还是一个脏脏包,又瘦又脏,所以颜值低了一些,可如今的少年,虽然身材纤细,还未长成,却已经是流光华彩的耀眼模样了。
正红色不适合,原本想着暗红色是不是太重了一些,可温霁的容貌如今已然能称得上昳丽,他的气质也谈不上温雅,如同出鞘的利剑,带着锋芒。
温知渝看着温霁穿着新衣出来,顿时眼前一亮,温霁果然撑得起这样的颜色“你看,阿姐的眼光不错吧,你看看,那些秀才们哪个能比我们家阿霁漂亮啊。”温知渝像是回到了幼年打扮娃娃的时候。
奇迹温温,很有趣。
温霁知道这衣裳好,他刚才摸了一把衣服料子,顺滑柔软,且很透气,等天气热起来之后,将内衬脱了,只穿着这袍子应该会凉爽许多。
“若是我们阿霁是个姑娘,可不知道要引来多少少年郎倾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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