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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骑士成长史精选小说

我爱小豆 著

现代都市连载

叫做《死亡骑士成长史》的小说,是作者“我爱小豆”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奇幻玄幻,主人公凯恩洛克,内容详情为:两天选举中队长甚至一周后就要出发进攻法兰斯城的事告诉了夏茜。夏茜在经过刚开始的吃惊后马上回过神来,她知道洛克把这些事告诉她,就是把她当自己的人了,而且是那种不会被抛弃的人,洛克也明确告诉她,只有他当上中队长才有能力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保护她。夏茜马上将自己代入洛克贤内助的角色,她仔细的询问了洛克关于他们军营的高层人员结构以及他自己的一些人脉关系,洛克知无不答,他相信夏茜不会害他。而......

主角:凯恩洛克   更新:2024-06-04 2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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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凯恩洛克的现代都市小说《死亡骑士成长史精选小说》,由网络作家“我爱小豆”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叫做《死亡骑士成长史》的小说,是作者“我爱小豆”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奇幻玄幻,主人公凯恩洛克,内容详情为:两天选举中队长甚至一周后就要出发进攻法兰斯城的事告诉了夏茜。夏茜在经过刚开始的吃惊后马上回过神来,她知道洛克把这些事告诉她,就是把她当自己的人了,而且是那种不会被抛弃的人,洛克也明确告诉她,只有他当上中队长才有能力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保护她。夏茜马上将自己代入洛克贤内助的角色,她仔细的询问了洛克关于他们军营的高层人员结构以及他自己的一些人脉关系,洛克知无不答,他相信夏茜不会害他。而......

《死亡骑士成长史精选小说》精彩片段


洛克抱着浑身发烫的美艳老板娘,大步走上楼梯,在夏茜的指引下,来到了楼上最里面一个房间,他粗鲁的一脚踹开房门,将怀中的美艳老板娘扔到了房中间的一张大床上,以极快的速度脱光了身上的衣服,扑向了夏茜,一时间满堂春色。

云开雨霁之后,房间里终于安静了下来。静谧的房间里此时只剩下两人喘气的声音。皎洁的月光透过房间里的田字格窗户照射进来,夏茜抱着洛克的左臂,微红的脸颊显得她更加水灵诱人,她希望时间能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洛克发泄过后身体精神也是一阵轻松,他突然想起了约夏克大叔营帐里抽屉中的一条黑色小短棒,据说叫雪茄。是男爵赏赐给他的,他曾见约夏克大叔每次饭后总要点燃抽一两口,然后立马熄灭,等着下次再抽。大叔那抽完雪茄后舒服的神情历历在目,洛克想现在来根雪茄,是不是更完美。

美艳老板娘此时慵懒的抱着洛克,脑袋靠在洛克的胸膛上,说不出的小鸟依人。洛克也抱着怀中的女人,他虽然不是好人,也不是冷血的人。之前他不帮助老板娘,是因为两人素不相识,仅有的一份好感今天用来帮她解围已经是用尽了,不过现在两人发生了这种关系,他就不得不给老板娘想想办法了,他可不希望自己的女人将来真的流落风尘。

就在洛克还在为将来思考时,夏茜享受着这个比自己小不少的男人的温暖的怀抱,她抬头看着洛克不时的皱着眉头,心里有一丝心疼,她低声说“酒馆里的酒还能卖一周,要是没人来抢钱,一周挣的钱也不少呢,我会拿着这些钱去占领区找份工作的,你不必为我担心。”

洛克还在想事,听到老板娘这么说,心里想也没想就脱口说道“怎么可能,你一周最多也就挣个两个银币,够干什么?”这是实话,两个银币要说在福斯坦王国腹地或者是洛克的家乡那个小村子,的确够她一个人舒舒服服的生活两个月甚至更久,但是在占领区就算了吧,现在夏尔洛王国的‘有识之士’都看出了这个王国快要覆灭了,大批的商人和资产家涌入彼得斯领要入福斯坦王国的国籍,据说就连夏尔洛的贵族也开始‘投诚’,那里现在虽然混乱,但消费水平不比大城市甚至王都弗洛尔城差多少,她这点钱去了那,够生活一周就不错了。

夏茜听洛克这么一说,也沉闷下来,她下意识的紧紧抱住了洛克。洛克被老板娘这么一抱,也反应过来刚刚他说的话打击到了这个美丽的女人,他安慰道“别担心,我不是那种吃过后就抹干净嘴的人,我会帮你的。真的?!”夏茜听洛克这么一说,立马兴奋道。“当然,我正在想办法。”洛克说道。

夏茜已经很久没被人这么关心了,就算有也是不怀好意的人,不是贪图她的美色,就是贪图她的钱财。虽然洛克也可能是因为她的美色才帮助她,但她还是摒弃了这个想法,她想当洛克的女人,试问一个有权利、有实力的男人,谁不喜欢,虽然这个男人的权利、实力还很小。“这些年来你是对我最好的人了,我不会再找别的男人了,我给你当情人吧。”夏茜突然说,声音很低但是却怔怔说道。

洛克也听见了,他看来这个美艳老板娘对他不是露水情缘而是要当他的女人了,谁不喜欢漂亮的女人,而且洛克只是一个大头兵,没权没势,以前想找漂亮女人除了去军需营的那个地方,也就是自己在梦里想想罢了。他也紧抱着怀里的美丽女人,说道“你真的想好了?我可能哪天就不幸战死了。”

“别瞎说!当然想好了,你要是战死了我就收敛你,然后给你守寡!”虽然真正相处的日子只有一天,但夏茜下定了决心,以后就跟这个小男人了。

“嘿,能杀我的人还没出生呢,你放心吧,我什么大战都经历过了,还能在最后失脚?”洛克笑道。

“嗯。。。”夏茜低声应道。

两人对彼此这番深情表达都十分兴奋,互相搂着在床上聊起了各自的往事。洛克知道了这个女人叫夏茜,23岁,是本镇人,她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因病去世了,只有一个哥哥还活着,因为家里只有兄妹俩,所以她从小就自力更生,在镇上卖家里哥哥做的木凳子、木桌子等,因为头脑灵活还在旅店打过零工,识得几个字会一些粗浅的算数,后来在17岁时经媒婆介绍嫁给了她经营酒馆的丈夫,但刚嫁过来不到一年,战争就爆发了,她虽然有不俗的才能,想要将这个酒馆做好,但四年的战争,动乱和贫穷的生活,熄灭了她满腔的热情,她的丈夫也对她没有多少感情可言,后来更是被丈夫抛弃。她想这辈子也就这么过去了。

听罢夏茜的身世,洛克心里也是一痛,这个女人比自己的遭遇可惨多了,他好歹父母亲人健在,自己又是个男的,怎么都行,这个女人是如何担起如此重担的。他安慰着夏茜,对她保证肯定不会辜负她。他也对夏茜讲了自己的身世,如今18岁,家在福斯坦王国德尔省凯多齐领的枫叶村,有爱自己的父母、姐姐。在听到洛克已经当了四年兵了,夏茜先是一惊,随后才理解到,怪不得这么年轻就能当小队长。不过她对洛克的年龄很纠结,本来洛克在营中是不刮胡子的,所以常年的战争让他显得成熟不少,夏茜虽然看出来洛克比他小,但没想到小这么多,足足5岁,我的天,自己和他岂不是。。。夏茜心里哀嚎。

洛克也听出夏茜的别扭,不过他可不管,而且表示亲昵,他叫夏茜“茜茜”,“别这么叫,只有我哥哥和我那些姑姑阿姨小时候才这么叫,你这么小,我听得别扭。”夏茜赶忙拒接。“不行,我现在难道不是你的‘亲哥哥’?就这么叫!”在洛克的强势下,夏茜也只能接受。

洛克在知道夏茜过往身世后认识到,这个柔弱的女人可是有不小的能力的,尤其在听到夏茜认识字和会算数更是惊为天人。洛克可是一个文盲,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的磕磕巴巴的,要说算数,恩,低级的加减他倒是数的清,稍微复杂一点的话,呵呵,还是算了吧。她给夏茜的评价是,内心缺乏关爱,但是精明且有能力。所以在稍微考虑一会后便决定将自己目前遇到的晋升军衔的问题告知夏茜,因为洛克想了半天才发现,只有他晋升了一等兵,当了中队长,才有能力养着夏茜。营里只有那几个中队长以上的人物才在战时养情人而不被人诟病。

于是洛克把这两天选举中队长甚至一周后就要出发进攻法兰斯城的事告诉了夏茜。夏茜在经过刚开始的吃惊后马上回过神来,她知道洛克把这些事告诉她,就是把她当自己的人了,而且是那种不会被抛弃的人,洛克也明确告诉她,只有他当上中队长才有能力在这个战火纷飞的年代保护她。

夏茜马上将自己代入洛克贤内助的角色,她仔细的询问了洛克关于他们军营的高层人员结构以及他自己的一些人脉关系,洛克知无不答,他相信夏茜不会害他。而且这些情况也不算什么机密,有心思的人花点小手段也能打听到。在把洛克的情况大致了解后,夏茜一针见血的指出让洛克抓紧索隆少爷这根线。


四年的战争生活给予了洛克迅速饮食的习惯,他快速的吃完饭后擦了擦手,对着一旁的汉斯说道“汉斯,我们走吧”。

洛克又来到了军需营,现在是正午,大多数人不是在睡觉就是在酒馆泡着,洛克径直走到军需营的后方驿站处,接过汉斯手里的钱袋,走进了驿站。

“华纳!华纳!”洛克大声喊道。

“要死了!你要死了啊!该死的洛克,我听见了,午觉都不让人好好睡,你这个该死的家伙!”负责驿站通信义务的华纳从驿站里间的一处屋子内走出,他抱怨道“又是给家里寄钱吧?来吧,给我!”

“给,这是我的,这是我队里那几个家伙的,别弄混了!”洛克叮嘱道。

“知道了,知道了,又不是第一次给你寄钱,别的小队都没你这么婆婆妈妈的!”华纳还是对洛克吵醒他午睡而不满,发着牢骚。

“你小子,要是弄混了看我收拾你。”洛克对着这个好运的家伙咬牙道。说他好运,是因为他驿站负责人不仅享有三等兵的军饷,而且最主要的是这个岗位安全,毕竟什么都能出问题,唯独后勤不能出问题。而且在这个岗位不用看人脸色,一般的小队长还真不敢惹华纳。不过在这里是没有晋升途径的,洛克三等兵的时候华纳就是负责驿站这块的了,现在洛克晋升二等兵有一年多了,他还是在这。不过听说他和男爵大人的管家有亲戚关系,想来将来也会有门路上去的。

“嗯嗯嗯,还有别的要求没?带话什么的。”华纳跟洛克打交道不是一天两天了,他知道这个家伙每次领了军饷把钱寄回去时总要给家里带两句话。

“恩。带话给我父母让他们注意身体,还有我姐,让她不用老省着钱,想买什么买什么,我现在不缺那点钱。”洛克早已想好要说的话了,他相信他姐姐知道自己想让她买什么,一条束发的丝巾,这是洛克的执念。

“恩,知道了,送往回咱们凯多齐领的商队明天就出发,先到东部提尔省的占领区彼得斯领,再到王都弗洛尔城,最后回咱们南部德尔省,最迟20天就能送回去。”华纳说道。与华纳寒暄了一会后,洛克告辞了。他也不打扰华纳的午休。别看现在华纳这就洛克一个人挺冷清的,等下午的时候才是热闹的时候。因为,今天发饷。

走出驿站,洛克带着汉斯返回了他们小队的营帐。“汉斯,你说咱们村现在是什么样的?”回去的路上,洛克和汉斯在聊天。他俩是一个村子里出来的,他们两家更是邻居。

“还是老样子吧。村口的枫树应该更大了吧,我老哥今年又有了一个儿子,我现在都三个侄子了,家里的地将来是不愁了,今年收成据说很不错,村里给咱们军户杀了一头猪,每家都有份,还有。。。”汉斯平时是个闷子,但是一打开话夹便收不住了,一直絮絮叨叨的直到两人回到营帐。

“这场仗打了四年了,也快结束了,真想快点回去啊”洛克感叹道。

洛克和汉斯回到自己小队的帐篷里后,小队中除了值守的仆兵菲尔,剩下的都在午休,上过战场的都明白,充沛的精力能让你在战场上活的更久。

洛克走到自己的床位,脱下外套,也上了床,但他并没有睡着,他在想自己该怎么运作,能尽快晋升一等兵。福斯坦王国军队中有自己的一套晋升体系:仆兵,战场上的炮灰,刚参军经过两个月训练后就是;三等兵,王国军队中的主要战力,需要两年以上的军龄(战时需要一年以上)并且自身要有应付三个仆兵的实力;二等兵,担任军队中10人小队长,需要三年以上军龄(战时两年以上)拥有应付三个三等兵的实力;一等兵,军队中的王牌战斗力,担任百人中队长一职,需要军龄四年以上(战时三年以上),拥有击败至少三个二等兵的实力,没错,是击败,因为一等兵就有拥有修炼斗气功法的权利;至于一等兵晋升骑士,军队中并没有明确说明,想来没到那一层次是不会公众的。

洛克清楚自己的实力,应付三个与自己同级别的二等兵,拼命的话短时间是没问题的,军龄也够了,但是能不能晋升他心里也没底,和他实力差不多的在他们军营有不少。因为两个月前那次战斗,他们营伤亡了三分之一,第三中队队长、第四中队副中队长战死,这才空了两个位子,僧多粥少,不知多少人暗中盯着这两个位子。

想起两个月前的那次战斗,洛克也是不寒而栗,这是洛克经历的仅次于戈登高地血战的战斗,为了拿下这个通往敌国腹地的费尔默大峡谷,王国的三大军团是不计伤亡的用命往上填,为了打破僵局三大军团用车轮战轮流对峡谷高地发起冲击,防守峡谷的敌方据说只有一个军团的兵力,又怎么守得住。这场战斗打的异常艰难,敌军为了守住这条最后的战线可谓是拼了命,洛克不止一次经历身受重伤的敌军士兵在被己方包围后,不顾一切的疯狂进攻,这是为了守护自己的家园么?洛克扪心自问,如果自己的王国受到侵略,自己会不会这样做?想起了自己军队在去年成功打败夏尔洛王国的大部队,占领了彼得斯领后在夏尔洛王国做的事,烧杀抢掠,稍有资产的人举家被贬为奴隶,有姿色的女人不是被贵族老爷抢占就是充为军妓,又想起了自己淳朴的父母、善良的姐姐,洛克也理解了这些对手,因为同等情况下,洛克会做的更狠。

面对这种有血性的对手,洛克心中充满了敬意,但他也没有手软。这是战争,他的兄弟也在伤亡。

三大军团强攻了近一个月才拿下了费尔默大峡谷。他们营隶属雄鹰军团,是雄鹰军团第二步兵团的第五大队,那次战斗第二步兵团是全军团的先锋,而他们大队的第三中队和第四中队是他们营的先锋,最先的战斗是他们两个中队进行的,震天的杀戮声从未停止,就连当时在后方修整的洛克都能听见惨叫声、喝骂声、刀剑碰撞的声音。天空上时不时划过一道火球、又或是闪电,这据说是魔法的力量,血腥染红了整片天空。

当轮到洛克他们中队和第一中队参与进攻时,他们营撤回来的第三中队和第四中队已经减员近半,这给军营里的士兵们造成了不小的恐慌,然而打了四年仗的洛克强压下了心中的恐慌,在绞肉机一样的战场上活了四年的洛克懂一个道理,在战场上不能胆怯,你越怕就死的越快。那一仗他们小队在洛克的指挥下,躲避了几波的魔法轰炸,在对敌上,洛克也没有硬拼,这种抱有死志的敌人是最不好惹的,他选择建议中队长约夏克大叔参与峡谷侧翼的战争,那里多险壁奇石,容易躲避弓箭和魔法袭击,敌人驻守兵力也不多,是软柿子,而且占据峡谷侧翼的制高点算是功劳一件。

战争毕竟是战争,洛克他们小队还是战死了两个人,三等兵格力、一个有一把子力气的刀盾手,仆兵加尔、一个挺幽默的小男孩、只有16岁。这一战洛克个人斩获了一个受了轻伤的二等兵、一个三等兵以及五六个仆兵,代价是洛克右胸被捅了一刀以及不少的小伤势。最终的战果是,他们小队共计斩杀了1个二等兵、5个三等兵、十余仆兵,能有这么大的战绩不仅因为他们的战斗从始至终是以多打少,更是因为他们小队的凝聚力强。

斩杀敌军后拿他们的腰牌可以去营里兑换军功,仆兵在军队中占1点军功,三等兵占5点,二等兵占10点。洛克如今攒下的军功,差不多有50点了。军营里军功可以兑换升职,100军功就能兑换一等兵军衔;还有就是充当货币,士兵们可以通过军功在军需营买自己想要的一切,这比银德勒更通用,购买力也更强;最后就是可以换成钱,1军功换1银德勒。军功换钱这是大部分士兵们的选择,福斯坦王国经历两年旱灾,粮食价格居高不下,当兵的大多都是为了让家里活下去,用军功换的钱贵族和军部不敢贪污也不能贪污,这些钱给家里寄回去,自己的亲人就能活下去了。

洛克之前也一直是将自己的军功换成钱,但从去年他经历了戈登高地血战后他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如果活不下去又怎能让家里过的更好。在战场上死的最多的、死的最快的是底层的炮灰,仆兵在高强度战争中死的最快,就连当时小有实力的三等兵的他,最后都是力竭后藏在死人堆里活下来的。那一场血战后他实力有了不小的进步,在凭借缴获的敌军大量腰牌和同样活下来的已经晋升中队长的约夏克大叔的照顾,他当上了小队长,脱离了大头兵的范畴。

洛克考虑到,自己目前的实力在参与竞争的这些人中应该是中游,自己的军功虽然不一定是最高的,但一定比绝大部分人高,这次能不能提升军衔还是有一定机会的,相信约夏克大叔也会帮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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