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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酒馆当侦探高质量小说阅读》精彩片段
门可罗雀。
乏味起来的小酒馆里,连空气里都弥漫着乏味的味道。
于是我也感觉有些乏味了。
看着三三两两的酒客。
准确的说,就两个走农的,到我这赶早吹了一会儿牛*,然后就各打了半斤高粱酒去“种地”去了。
咱们这村子人家不多,二三十户,可地却不少。
守着好大一处山脉,别的不多,就是地多。
每年秋收粮食多的,哪一家离远了问,那都属于“地主阶级”。
所以,如酒馆这样的副业,才是评判一户人家里的男人有没有本事的“核心考量”,至于种地,也就那么回事儿。
尤其如今还是夏天……这春种秋收,夏天的种地活儿,能把人闲到蛋疼。
除除杂草,看看有没有蝗虫抓几只来玩玩儿,美其名曰在“斗蝈蝈”。
酒量,也这么日渐日的,也成了考量一个男人的“基本素质”之一。
但今儿这两位常客,酒量明显不太行,都说跟“酒篓子”似的,肚子底下跟有窟窿眼儿似的,喝酒都不带见“多”的。
其实,也就三两酒量,超过就倒。
农民生活多无聊,这时候去种地,能种上大半天的,都是“家里有钱”,实在蹲着没事儿的人。
就比如我这种比较忙的老板级人物,就从来没去过庄稼地。
其实咱家地还真就不算多,据说祖宗那时候,称之为“占地千顷”。
一顷地等于十亩地,一亩地等于六百六十七平方米。
那时候的祖宗啊,回家一看到这么多地要干活儿,那都“哭啊”!
这么多的地,这在种到什么时候去啊!
知道的,我是地主。
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走兽”呢。
如此风气一代代传下来,咱家还剩两亩地。
荒地,那多到,咱爷爷那辈,开始去弄树苗种树去了。
起先还有弄果树的豪情。
后来发现果子多到吃不完,往外卖竟然还要“走镖”。
不说别的,就那危险,更可怕的是路程……据说西北那边大草原里面放养的,也就这“苦头”了。
据说,那都是在氏族里犯了罪的人才干的活计。
咱又没犯罪,凭什么呢?
……后来,发现连野兽都不吃满山果园子里掉下来的果子了。
水果这东西就这样,吃多了,都反胃。
我家这因此很和谐,极少发生野兽袭击人的事件。
吃的东西太多,也就这样了。
再加上咱这几乎“家家心善”,养的狗啊牛啊羊啊,哪怕是鸡鸭鹅,咱都是不吃的。
权当成“宠物”养活完。
平日吃食,基本也就是“米菜”。
倒是也有吃肉的时候,不过也都是买旁边村子里的人“杀生”来卖的肉。
没办法,咱村太有钱,也就这个样。
因此,游商来我们这做“小营生”的也多。
旁的村子一月到头能跑县城里赶个集,见见世面。
咱这几乎不需要,毕竟县城的游商们,没事儿总爱跑的几个富村儿里,就有咱这一处。
号称,遍地是地主的地主村,咱处。
咱们做生意,做的都不是“赚钱的营生”了,而是一种“意境”,是体现自己学识渊博,见多识广,十分优秀的“孔雀开屏”。
而我,名片写了“侦探”二字,瞬时间,三两天里就火遍全村,又经由这些游商的口,传至十里八村和县城。
侦探,这玩意稀罕的程度,在北方,不说一棵独苗,那也是绝无罕有啊。
至少在咱村,就我一个。
说起来,咱村好像除了地主和几户兼职店家,啥也没有。
都说三代富农能培养一个县太爷级别的秀才出来。
可如今这乱世,我们一致认为,还是“金子”好。
这玩意不咬人,还能“看起来”解决温饱和体面。
——也许是我“盛名在外”的原因。
今儿村子里,村口处的我家酒馆里,走进来了一位“稀客”,一名我发誓我这辈子绝对是第一次看见过的“女士”。
再准确点说,以我侦探的敏锐嗅觉和感知,我注意到,这是一位“小姐”。
就是妙龄的意思……嘘。
妙龄这词,偶尔也有歧义,比如二八年华,有人说,这时候叫“豆蔻”。
二九呢,叫做“盛放”。
二十呢,可能就属于“开始蔫吧了”……我观此女的年纪……不祥啊。
此女竟然还穿着一身“皮衣”。
黑色的皮衣,皮帽,皮靴,裤子,可能是牛仔布的。
她利落的走进来,以“很难不让人感到惊艳”的目光,一把就将我的一张放在吧台最显眼处的名片给握在手里。
然后,就那么……皱着眉的看着那括号里的两个字,我龙飞凤舞犹如狂草大家张旭大师的手书!
……久久不语……“侦探?”
良久后,此女以冒冒失失的语气,询问起酒馆里老板兼唯一服务员的我。
我心里浅浅一声叹息,云淡风轻的走过去,还特意把拖鞋帕子狠狠在地上蹭着走了两步,表达我真实身份绝对是地主的潜在证据。
来到吧台,我先自顾自的给她倒了一小杯我亲手酿的高粱酒。
这杯子一杯是一盎司的量,也可能是半两左右吧。
据说洋酒那会儿,这么一小杯,若是八一年的人头马,能卖一小块金子的价。
但如今么,我觉得还要这个价钱,都觉得难以启齿。
必定成分也就五分钱一斤……我这心啊……良心,主要是良心……“怎么,不识字?”
我把一盎司的高粱酒递过去,这杯子……听说是唐三彩的,我爸花大价钱买的,据说当年在古董交易市场里最名贵的酒具。
后来久久后才听说,这竟然是“殉葬用的”。
嗯……反正我自己没用过,都留给“客人们”了。
“此女”接过酒杯,先是皱皱眉,接着一饮而尽,豪迈!
然后她对我说∶“我识字。”
我心里再次叹息一声,就这酒杯你都敢喝,我就心里有数了。
唉,卿本佳人,奈何,奈何。
“请问美女怎么称呼?”
我为了不失了小姐的脸面,特意询问起她的姓名。
我的动作,还特意学起西洋文化里的一种男性很高贵的专业气息,“绅士”礼仪,将一只胳膊弯曲在胸腹之间。
我的文化气息,溢于言表。
“此女”却反而皱皱眉,问我∶“可曾留过洋?”
“算是吧。”
我琢磨了下,西洋是形容外国人的地方,我们这好像也被称呼为东洋文化。
我是一个文化人,如此类举,我,是“留过洋的”。
“此女”再次点点头,同时说出一句我意想不到的话∶“名字暂时不能说。
我有一个绰号,名葵花宝典,熟悉的人也称呼我为小葵花。
我是一名警察。”
我,转身取来我专属的酒杯,二号海碗,倒下一口高粱酒。
蹙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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